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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工商局成功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000元

黃河新聞網長治訊(通訊員 王海平)2月24日, 長治市工商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裝修問題引發的消費糾紛,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000元。

據家住長治市太行東街的消費者莊女士反映, 2015年5月份到11月份之間, 某裝飾公司業務員小王多次找自己商量裝修事宜, 因莊女士早前已有裝修計畫, 遂于同年12月15日與之簽訂了房屋裝修合同, 莊女士一次性刷卡支付定金共計12000元。 且由於合約簽訂時已近午時, 莊女士並未仔細查看各項條款便直接簽了字。 12月20日, 業務員又找到莊女士, 稱只要再交7000元首付, 達到公司業務規定數額,

業務員便能享受泰國游一次, 莊女士體恤業務員辛苦, 遂付款並簽訂合同。 2016年, 由於莊女士女兒懷孕, 考慮到裝修可能對孕婦健康造成影響, 便找到該裝飾公司說明情況並要求退款, 該公司以消費者違約為由拒絕。 此時, 莊女士才發現, 合同補充協議中有一條注明:消費方簽約後無論裝修與否, 概不退款。 莊女士認為, 該合同條款明顯有失公平, 因而合同無效, 遂向長治市工商局進行投訴, 希望工商人員協助維權。

接到投訴後, 消費維權工作人員馬上對事件進行了調查, 仔細查看合同並查閱了相關法律條文, 最終組織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被訴公司扣除其已實際支出的費用6000元後, 將剩餘的6000元定金及7000元首付退還消費者。

莊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簽訂合同時, 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 及時發現不公平、不合理款項, 謹防合同陷阱, 避免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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