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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濟客攜2只硨磲——“貝中之王”闖關被查

記者從中山海關獲悉, 海關人員近日在中山港客運口岸旅檢現場查獲2只硨磲和2只唐冠螺。 海關提醒, 硨磲是受保護的瀕危野生動物,

郵寄或攜帶硨磲及其製品進出境, 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 否則將涉嫌違反海關規定。

當天, 中山海關當班關員在對進境旅客的行李物品進行例行機檢時, 發現機檢圖像中出現了疑似貝殼的物品。 經截查, 從一名斐濟籍旅客攜帶的黑色行李箱及黑色手提袋中查獲2件螺狀貝殼和2件扇形貝殼。 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 2件扇形貝殼為硨磲, 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保護物種。 唐冠螺則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因該名旅客無法出具任何授權證明, 上述物品被海關依法暫扣, 目前已移交緝私部門做後續處理。

硨磲, 被稱為“貝中之王”, 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與珊瑚、珍珠、琥珀並列為西方四大有機寶石。 目前, 國際上將其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物種, 作為世界稀有海洋生物加以保護, 並對其國際貿易加以管制。 我國法律規定, 郵寄或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

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 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 由海關依照海關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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