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 兩司機停下車來“扯皮”。 )
兩輛轎車追尾, 報警後兩名駕駛員幹扯皮就是不撤現場, 導致道路車輛嚴重緩行, 交警趕到後勒令雙方立即撤離現場,
(兩輛轎車追尾, 駕駛員報警後幹扯皮就是不撤現場, 造成道路上嚴重車輛緩行。 )
3月17日10許, 南明區交管分局接到駕駛員報警稱, 在甲秀南路金竹立交附近南明區保障房路段出城向車道上兩輛轎車發生追尾事故。
(交警趕到後勒令雙方立即撤離現場, 並向兩名司機開出造堵罰單。 )
交警趕到現場時, 雙方駕駛員不顧後方車輛大排長龍仍在事故現場吵的不可開交, 交警當即勒令雙方駕駛員拍照取證, 將事故車輛移至路邊撤離現場, 雙方互換駕駛證副本和聯繫方式後去快賠中心處理。 對兩名駕駛員事故後不撤現場造堵的違法行為, 交警對兩名司機分別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輕微車損事故, 駕駛員應按照快處快賠程式, 報警自行取證後儘快撤離現場, 不撤離現場造堵的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