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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下發通知要求:遇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資訊

雲南下發通知要求:遇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資訊

法制網昆明3月9日電 記者王宇 石飛 雲南省人民政府3月7日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要求拓展“五公開”範圍, 完善主動公開目錄, 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 要快速反應, 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 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通知》明確,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做好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 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

《通知》要求, 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

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 區別不同情況, 進行分類處置。 對建設性意見建議, 吸收採納情況要對外公開。 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 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佈。 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 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佈。 對公眾不瞭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 要主動發佈權威資訊, 解疑釋惑, 澄清事實。 對錯誤看法, 要及時發佈資訊進行引導和糾正。 對虛假和不實資訊, 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 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路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 要及時發佈資訊。 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 要快速反應,

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 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 持續發佈權威資訊, 有關地區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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