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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的互動邏輯

新型城鎮化是拉動欠發達地區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成為推動經濟結構實現戰略性調整的新舉措。 而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 也需要文化的大力支持, 借助文化來提升城鎮化建設品質, 並注重與文化產業集群互動, 開創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新局面。

城鎮化成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水準的重要指數。 欠發達地區與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相比, 處在劣勢地位, 為此, 欠發達地區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必須抓住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機遇, 借助產業集群優勢, 輻射周邊地區, 借助城鎮化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所以, 欠發達地區應加快城鎮化進程, 將其作為提高區域競爭能力, 佔領經濟社會發展至高點的重要手段。 同時, 還要看到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 使農村經濟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 城鄉之間的差距拉大, 也造成了城鄉二元矛盾更為突出,

制約經濟社會發展。 因此, 必須將大力開展新型城鎮化建設作為推動發展的戰略新支點, 開創城鄉一體協調互動的新格局。

新型城鎮化升級了文化產業集群鏈, 文化產業集群加速了新型城鎮化進程

新型城鎮化升級了文化產業集群鏈。

新型城鎮化的大力推進, 優化了文化產業集群的要素、產業及需求結構, 實現科學配置, 而對消費需求的進一步擴張, 又從某種程度上形成了文化產業集群鏈, 拓展了城鎮文化產業發展的空間, 實現了文化知識價值鏈基礎上的合作與分工, 大大節省了文化產業運作成本, 提升了文化產業運作效能。 與此同時, 新型城鎮化的大力發展, 為文化產業提供大量資源、技術及創新等要素,

實現跨界整合, 完成了文化要素的高效精准流動, 最大程度發揮文化產業效能, 全面升級了文化產業鏈集群。

文化產業集群加速了新型城鎮化進程。

文化產業集群本身屬於空間經濟形態, 其分佈規律與文化產業要素的流動、集聚相適應, 和城鎮空間的演進、形成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 文化產業集群依託區位比較優勢, 能吸引相近的企業集聚, 帶動城鎮配套產業的發展及完善, 推動城鎮空間的合理規範擴張, 提高了文化產業集群對社會發展貢獻率, 加速了新型城鎮化進程。

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互動的關鍵

文化產業集群與新型城鎮化的匹配度。

一般來講,

文化產業集群和新型城鎮化之間的關係極為密切。 但是, 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 城區人口密度應與發展建設規模相匹配, 如果城鎮建設規模大、人口密度小, 文化產業集群集中度不高、特徵就不明顯。 再者, 城鎮化發展的規模結構、空間分佈不科學, 不能很好適應資源環境的承載度, 將導致文化產業發展不平衡, 難以創建適應文化市場發展需要的產業體系。

城鄉文化治理與文化產業集群發展。

文化價值理念和人們的生活方式密切結合, 產生外在的文化治理能力。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 文化治理較為薄弱, 與市場作用相比, 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 使城鎮空間佈局和資源承載能力間存在不適應問題, 導致文化產業集群在建設中存在重複建設、文化業態發展同質化等問題,

易出現無序競爭。 再者, 文化產業集群空間載體大於內容載體, 集群在平臺、資源分享上未獲得便利, 易出現無序競爭。

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互動的方略

構建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協調機制。

為了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和文化產業集群的良性互動, 需要具備頂層設計理念, 構建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協調機制。

首先, 建立區域性協調機構。 從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所需的文化特色產業集群整合作為切入點, 建立綜合性文化產業綜合規劃體系, 優化文化產業整體佈局, 建立和諧關係, 能從整體上把握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要求。

其次,在推動文化產業集群和新型城鎮化互動的過程中,要創建文化產業各主體一同參與的協商制度和規範行為準則。這有利於文化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跨區域合作,推動文化、經濟等一體化發展進程。

最後,建立區域文化產業協調運作機制。要按照當地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特點、資源條件,構築與其相匹配的文化產業分工,合理調整區域文化產業結構,優化文化產業發展佈局,科學規避重複建設。

提高文化產業集群創新能力和城鎮競爭力。

提高文化產業集群創新能力和城鎮競爭力,有助於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的良性互動。

首先,建立文化產業技術創新體系。要依託城鎮資源優勢,抓好產學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建設公共文化產業研發平臺,實現文化產業技術轉型升級,提高文化產業競爭力,與此同時,要不斷完善文化產業創新服務體系,建立產業孵化網路,通過文化成果轉讓,為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其次,設立文化產業結構創新體系。文化產業結構的完善會提高經濟總量,拉動新型城鎮化發展,進而有效促進文化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文化產業之間的和諧發展,推動文化產業結構合理化。

最後,制定科學合理的文化產業政策。要從利於文化產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互動出發,實現制度創新,要制定文化產業技術分配政策,實現技術、知識成果的產業轉化,鼓勵文化產業方面的創新人才入駐文化企業,創建文化產業園區,加快產學研一體化進程,為文化成果進入市場營造好的政策環境。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適合的要素市場。

基礎設施是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發展、互動的基礎條件,而基礎設施的建設水準,從某種程度上影響區域資源聚集能力。為此,需要加強能源、通信及運輸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吸引勞動力、資本及文化等相關要素實現聚集,採用更為靈活的方式、多管道籌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準。

另外,需要建立適合的要素市場。要打破行政對要素流動的束縛,使區域內的生產要素依託市場機制,實現自由流動,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要素的科學分配。統一要素市場建設需要平衡人才、資金及勞務等多個方面,利於提高市場化建設效能,更利於實現文化產業集群和新型城鎮化的互動。

強化城鎮文化治理,提升文化產業集群運作水準。

首先,應全面發揮文化在城鎮治理進程中的效能,注重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綜合性文化合力效能,鼓勵更多的人融入到文化產業集群發展中,啟動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內生性動力。

其次,應加強城鎮治理主體的協同性參與建設,借助機制創新與模式創新,使城鎮治理結構實現科學高效運作,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有序銜接。

其次,在推動文化產業集群和新型城鎮化互動的過程中,要創建文化產業各主體一同參與的協商制度和規範行為準則。這有利於文化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跨區域合作,推動文化、經濟等一體化發展進程。

最後,建立區域文化產業協調運作機制。要按照當地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特點、資源條件,構築與其相匹配的文化產業分工,合理調整區域文化產業結構,優化文化產業發展佈局,科學規避重複建設。

提高文化產業集群創新能力和城鎮競爭力。

提高文化產業集群創新能力和城鎮競爭力,有助於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的良性互動。

首先,建立文化產業技術創新體系。要依託城鎮資源優勢,抓好產學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建設公共文化產業研發平臺,實現文化產業技術轉型升級,提高文化產業競爭力,與此同時,要不斷完善文化產業創新服務體系,建立產業孵化網路,通過文化成果轉讓,為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其次,設立文化產業結構創新體系。文化產業結構的完善會提高經濟總量,拉動新型城鎮化發展,進而有效促進文化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文化產業之間的和諧發展,推動文化產業結構合理化。

最後,制定科學合理的文化產業政策。要從利於文化產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互動出發,實現制度創新,要制定文化產業技術分配政策,實現技術、知識成果的產業轉化,鼓勵文化產業方面的創新人才入駐文化企業,創建文化產業園區,加快產學研一體化進程,為文化成果進入市場營造好的政策環境。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適合的要素市場。

基礎設施是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發展、互動的基礎條件,而基礎設施的建設水準,從某種程度上影響區域資源聚集能力。為此,需要加強能源、通信及運輸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吸引勞動力、資本及文化等相關要素實現聚集,採用更為靈活的方式、多管道籌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準。

另外,需要建立適合的要素市場。要打破行政對要素流動的束縛,使區域內的生產要素依託市場機制,實現自由流動,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要素的科學分配。統一要素市場建設需要平衡人才、資金及勞務等多個方面,利於提高市場化建設效能,更利於實現文化產業集群和新型城鎮化的互動。

強化城鎮文化治理,提升文化產業集群運作水準。

首先,應全面發揮文化在城鎮治理進程中的效能,注重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綜合性文化合力效能,鼓勵更多的人融入到文化產業集群發展中,啟動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內生性動力。

其次,應加強城鎮治理主體的協同性參與建設,借助機制創新與模式創新,使城鎮治理結構實現科學高效運作,實現欠發達地區新型城鎮化與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有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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