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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交警開展“文明出行”專項行動

5月17日, 我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開展“文明出行”專項行動, 在全區多個路段、路口設置集中整治宣傳點和流動執勤點, 加強對過往行人和車輛文明出行勸導的同時, 重點對不禮讓行人、亂鳴喇叭、開車打手機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和教育。

本報記者黃麗萍/文 謝錫權/攝

交警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罰。

整治+勸導 宣導文明出行

當天上午, 記者在府佑路中堅豪庭二號門的斑馬線路段看到, 民警和志願者向過往車輛駕駛員、行人、臨街商鋪人員派發文明交通宣傳單張。 “出門在外, 安全第一, 宣導文明出行很重要。 ”收到宣傳單張的市民王小姐向記者表示, 有斑馬線沒紅綠燈的路段更需要行人和駕駛員相互禮讓, 這樣才能既保證通行效率, 又保證安全。 王小姐還表示, 她平時也經常提醒家人和身邊人, 尤其是孩子們, 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據瞭解, 為進一步提升廣大市民文明、安全出行意識, 我區交警在常態管理的基礎上, 將5月份定為“文明出行”行動月, 以“二路三點”(示範路:府佑路;嚴管路:掛綠路;秩序亂點:蓮園路、健生路、金竹環路)為整治重點, 通過民警現場執法和視頻監控記錄等方式, 對不禮讓斑馬線、開車打手機、亂變線、亂鳴喇叭、亂停放等影響路面通行秩序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全力保障我區交通“平安、有序”。

禮讓為先 樹立文明

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在無信號燈的路口, 機動車經過時, 應減速行駛, 遇行人通過時要停車讓行。 行人通過馬路時, 應左右觀察, 確保安全後才通過人行橫道。 在有信號燈的路口, 行人應該按照信號燈指示過馬路,

當信號燈亮紅燈時, 行人仍行走在人行橫道上, 機動車經過時應該停車讓行, 如行人不在人行橫道上的, 應該停止等待綠燈指示後再通行。 禮讓行人不是鼓勵行人違規橫過馬路, 在提倡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同時, 也提倡行人要遵守交通法規, 文明過馬路。

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

①行經人行橫道, 未減速行駛的, 記3分, 罰款200元。

②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記3分, 罰款200元。

③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記3分, 罰款200元。

④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罰款150元。

⑤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記2分, 罰款100元。

⑥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 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罰款200元。

⑦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 記3分, 罰款200元。

⑧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記3分, 罰款200元。

【短評】

讓出文明 贏得尊重

文明, 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 體現著城市形象, 彰顯著城市實力。

城市文明離不開交通文明。 人讓人、人讓車, 車讓人、車讓車, “讓”是一種美德, 讓一讓, 讓出了文明, 贏得了尊重。 一個“讓”字, 展現了現代人的“優雅”。

目前, 我區正在開展“文明出行”行動, 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 希望通過一系列強化治理措施, 讓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識滲透到市民心中, 將交通文明進行到底。

文明出行既是一種品質, 也是一種習慣。 除了用一些硬性法律法規來約束市民的交通行為外, 還要不斷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讓文明交通成為市民的良好行為習慣。 每一個交通參與者, 都應以對自己、對別人負責的態度, 自覺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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