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老婆三年前出車禍意外去世後, 本來該為我所有的一筆二十萬保險金, 就被丈母娘拿了去, 說是自己女兒的錢, 我不能領。
但是搬出來住的話, 我那時的收入很難支撐起撫養女兒的費用, 我就把之前存下來的錢, 全部都掏出來, 又向自己家裡要了幾萬。 自斷後路的情況下毅然決然的在比較高檔的居民區旁邊, 盤了一間店面出來做花店生意, 好在是女兒很乖, 很支持我, 平時我們父女兩就互相照顧彼此, 畢竟我也不希望再讓父母幫我們, 他們幫的夠多的了。
經過不斷的摸爬滾打,
我以為日子就這麼平常的過著, 但是沒想到丈母娘他們會找上門來。 原來他們把那二十萬給了我前妻的弟弟, 然後我前妻的弟弟揮霍完了又找他們不斷地要錢, 現在他們沒錢了, 就來找我救濟來了。 他們也承認當初是他們自己的錯, 不過我沒給他們機會, 雖然氣我是消了, 但我不會幫助他們的, 畢竟他們這個問題不是我能夠解決的, 有第一次就會有下一次。 所以我斷然把他們拒之門外, 可氣的是後來他們居然還帶著自己的兒子上門來找我, 大吵大鬧地說我忘恩負義, 還罵我現在的妻子是狐狸精,
我現在的妻子知道後果斷選擇報警, 當時丈母娘他們自認理虧只能作罷走了。 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 我想到了前妻, 不知道她在天之靈若有所知, 可會原諒我如此不管不顧?
【更多情愛, 關注公號“我主良緣”, 早脫單, 不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