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端午節再過幾天就要高考了, 目前大部分高三學習已經進入全力衝刺階段。 可是, 每年總有那麼幾個考生或家長為此動起歪腦筋。 所以, 小編覺得有必要在此提酲一下。
我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 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1、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試題、答案的, 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 處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單處罰金。
簡單來說,
不管你是提供作弊器材還是提供高考答案,
不管你是替考或者找人替考,
都是犯法的行為!
是會被判刑的!
而且最高判7年!!
不要讓自己十年苦讀,
到頭來換成鐵窗數載!
最後預祝各位高三學子發揮出自已最大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