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來, 我國多地發生幾十起蟾蜍被盜捕案。 近期, 僅西北三省就有超過十萬隻蟾蜍被盜捕。
今年四月初, 甘肅省定西市森林公安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實施成功抓捕, 李某的落網使得追蹤了幾個月之久的甘肅省最大的一起蟾蜍盜捕、收購、販賣案告破。 此次, 甘肅森林公安共收繳蟾蜍8000餘隻, 警方將它們全部放生。
李某交代, 今年入春以來, 他鼓動當地農民捕捉蟾蜍, 以每斤3塊到10塊不等的價格從農民手中收購, 然後再以每斤14元的價格出售給陝西地區的高某某, 從中牟利。 民警表示, 他們一天抓四五百斤蟾蜍是沒有問題的,
蟾蜍雖然沒有被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 但被列入“三有動物”名錄。 “三有動物”指的是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同樣受法律保護。 專家表示, 非法捕獵蟾蜍達到20只以上, 就可以考慮追究刑事責任, 罪名就是非法捕獵罪。 據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