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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死之不可怕

論死之不可怕

丁輝

“千古艱難唯一死”, 對死亡的恐懼深植人性, 蓋無疑義。 古來宗教固教義紛呈, 然以死之恐懼為根基, 教人以戰勝死亡之道則一。

古希臘主張快樂主義的哲學家伊壁鳩魯說:“死亡並不可怕, 因為死亡和我們絕無關係。 當我們活著時, 死還沒有來;當死來臨時, 我們已經不存在了。 ”伊壁鳩魯的話啟發我們, 我們真正恐懼的也許不是死亡本身, 而是死亡可能伴生的痛苦。 周作人《死之默想》中回憶他的一個遠房伯祖母, 在十二月底想投河尋死, 但她投了下去後, 隨即自己又走了上來, 說“水太冷了”。

講完這個故事, 知堂寫道:“有些人要笑她癡也未可知, 但這卻是真實的人情。 倘若有人能夠切實保證, 誠如某生物學家所說, 被猛獸咬死, 癢酥酥地很是愉快, 我想一定有許多人裹糧入山投身飼餓虎的了。 ”

伊壁鳩魯自然是把死亡看成一個事件。 也有哲學家雖取徑與伊氏有異, 然論定死之不可怕則同。 英國的詹姆斯·裡德即把死亡看成是一個過程。 他在《基督的人生觀》中有一段話, 大意是說, 死亡不是一個突然降臨的事件, 死亡是一個在我們身體上逐漸完成的過程。 嬰兒的我哪去了?死掉了。 少年、青年的我哪去了?死掉了。 乃至昨天的我, 前一個小時的我哪去了?死掉了。 說得時髦一點, 過去的“時間都去哪了”, 死掉了。 如此,

人的生命過程即是不斷地死亡的過程。 我們無時無刻不經歷著死亡, 我們一直與死亡朝夕相伴, 死還有什麼可怕呢。

怕死既是人類根性, 當然不必以此自卑。 而況人性中確乎又有另外一些力量, 其力度足以戰勝死亡。 弗蘭西斯·培根說:“仇恨壓倒死亡, 愛情蔑視死亡, 榮譽感使人獻身死亡, 巨大的哀痛使人撲向死亡。 ”

培根的語調特具騎士般的慷慨與激越, 早培根兩千年的我們的孟夫子在談及生死抉擇時卻語氣和平:“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於生者, 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上小學時冬天跑操, 喊的最多的口號就是“一不怕苦, 二不怕死”。 其實“怕苦”、“怕死”才是人的本性。 所謂“螻蟻尚且貪生”,

我覺得是最洞達世情之語。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連自己的生命都不愛惜的人, 我即使願意和這樣的人交朋友, 內心也不免七上八下。 英雄不是不怕死, 只是激于大義, 故能“臨難而不苟免”, 所謂“死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英雄所以可歌可泣者在此, 我覺得孟夫子要通達人情得多。

人類世界自殺現象的存在證明死亡最起碼在一部分人眼中並不可怕。 從存在哲學的角度講, 自殺是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的潛在可能性, 只有極少一部分人能以決絕的勇氣把這種潛在可能性推演到極端狀態而已。 在中國當代作家史鐵生看來, 自殺因與意義的焦慮相關聯, 是否有意願和能力自殺甚至可以算作人與動物之間最重要的分水嶺,

他在《答自己問》中說, “這天地間會自殺的只有人類。 除了活著還要問其理由的只有人類……最後, 會寫作的只有人類”, 假使有一天科學家能證明鯨會自殺, “那麼我建議我們趕緊下海去買它們的書, 我認為會自殺的類都是會寫作的類”。

死之不可怕尚有一條論證的路徑——人生無死, 將不復有樂趣;人生無死, 生的意義與價值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周作人即認為, 長生不死的生活即使照神話故事所講, 也是讓人厭倦的。 俄羅斯白銀時代的思想家別爾嘉耶夫在《人的使命》中說:“只有死亡的事實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義問題。 這個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義, 只是因為有死亡, 假如在我們的世界裡沒有死亡,

那麼生命就會喪失意義。 ”

這篇不成樣子的東西寫在半年多前。 那時不斷有同學、同事或朋友身罹絕症的壞消息傳來。 半年多後的今天, 恒餘、太喜、錦紅已相繼辭世。 在死亡作為一個事實降臨我們身上之前, 我們其實在不斷經歷著別人的死亡。 遺憾的是只有少數人有能力或悟力透過別人的死亡看自己。 透過別人的死亡看自己, 至少可以讓我們活得乾淨些, 少混蛋些。 1992年路遙病逝, 作家張賢亮的弔唁電報裡有兩句“賢弟先行, 吾隨後到”;史鐵生生前在解釋自己當初為什麼沒有自殺時說:“一個人, 出生了, 這就不再是一個可以辯論的問題, 而只是上帝交給他的一個事實;上帝在交給我們這件事實的時候, 已經順便保證了它的結果,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於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這些都是了悟生死的大師境界。我們常人雖不能至,又何妨心嚮往之!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於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這些都是了悟生死的大師境界。我們常人雖不能至,又何妨心嚮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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