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境內共有大型水庫1座(丹江口水庫), 中型水庫2座, 小型水庫90座, 總蓄水能力9872.44萬方(不包括丹江口水庫)。 自2008年以來, 丹江口市先後對2座中型水庫、13座小(1)型水庫和51座小(2)型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 並“康復上崗”, 水庫環境面貌煥然一新, 防洪、抗旱、灌溉、供水、養殖等社會效益顯著。
嚴格執行“四制”管理。 丹江口市水務局作為業主單位,成立專案法人, 設置內設科室, 明確職責, 履行義務, 嚴格執行專案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設計單位選拔業務骨幹長駐工地, 強化現場服務力度;監理單位定期召開監理例會, 做好進度、品質、安全三控制。
落實品質監督措施。 由丹江口市水利水電工程品質安全監督站負責對工程全過程監督和組織驗收工作。 做到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完善檔案資料、及時對已完工的各分部工程品質進行品質評定、及時對送檢的原材料、中間產品進行抽檢。 施工品質日常管理由業主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三方嚴格控制, 並委託協力廠商進行品質檢測, 未發生任何品質事故。
強化安全監督檢查。 市水務局安全監督科, 每月對所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進行一次檢查,
各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驗收後, 該局均進行了移交, 並在2016年集中頒發了產權證書, 由水庫運行管理單位或各地用水者協會、管護公司對水庫進行管護。
剩餘未除險的26座小(2)型水庫計畫已列入“湖北省水利災後重建實施方案”, 並納入中央水利災後重建“總盤子”。
作者: 程勇 王燕
責編:楊晨君
終審:潘相國、周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