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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通1號”楊秀珠落網始末披露:浙江共查處涉案幹部31名

2016年11月16日,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 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 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張禕鑫 攝

據浙江線上5月25日報導:2016年11月16日下午3時許, 從美國達拉斯起飛的AA263次航班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走下舷梯。 海外潛逃13年零7個月, 輾轉7個國家、地區, 她最終選擇回國投案自首。 機場休息室內, 一張簽發於2003年的批捕證, 終於等來了她的手印。 與此同時, 中央追逃辦公佈的“全球通緝百名外逃人員”名單, 也蓋上了第37枚章印。 “arrested(追回)”, 鮮紅的印文罩住了曾無數次出現在彙報材料、案情分析、工作方案中的姓名——楊秀珠。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張禕鑫 攝

楊秀珠投案自首, 是浙江追逃追贓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在中央追逃辦和省委的組織領導和具體指揮下, 目前已成功追回由浙江負責追逃的8名“百名紅通人員”中的3名, 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35名浙江外逃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已追回20名, 一批涉嫌經濟等領域犯罪的外逃人員也被陸續追回;此外,

從2013年起, 浙江一直保持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零增長”。

“紅通1號”的分量

2017年3月, 中央追逃辦召開的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上, 浙江省追逃辦負責人又一次站在經驗介紹的發言台前。 “毫不誇張地說, 這是近年來最艱巨、最複雜, 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

不僅跨領域、跨部門、跨國境, 涉及國內和國外兩個工作方向, 還需要中央、省、市、縣四個層面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 僅靠浙江單方面的力量根本無法完成。 ” 更多人知道楊秀珠, 源自2015年4月——中央追逃辦公開發佈“百名紅通人員”, 她名列榜首。 其實, 黨中央和省委對她的重點關注, 早在2003年發端, 且從未間斷。

2003年2月,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發現, 楊秀珠的弟弟、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楊某涉嫌受賄。 1個月後, 楊某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調查。 期間, 時任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在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涉嫌犯罪的線索, 漸漸浮出水面。

“老母親病了, 要回溫州看看。 ”2003年4月20日, 向單位簡單交代後,

楊秀珠一行4人租車前往上海浦東機場, 經香港飛抵新加坡。 當日, 浙江省委作出指示, 由省紀委牽頭, 公安機關負責緝捕, 省紀委會同省檢察院負責違紀違法問題查處, 辦案部門定期報告進展情況。 很快, 來自中央的重要指示陸續下達, 彰顯大力追逃的決心。 省紀委在審計、公安、人民銀行等部門配合下, 立即對楊秀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展開調查。 兩個月內, 對楊秀珠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黨紀政紀處分決定。 省公安廳等多部門合作, 初步畫出其外逃路線圖。

追逃,究竟有多難?據浙江省追逃辦負責人介紹,楊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劃,提前轉移財產,外逃後利用海外關係負隅頑抗,幾乎窮盡了各種外逃手段和法律救濟管道。在最高層的關注下,合力最大限度地凝聚。 “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黨中央立場鮮明、決心堅定。

在浙江,歷任省委書記態度堅決,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議聽取彙報;省紀委主要負責人6次組織召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有關市紀委書記會議,研究部署實施方案。

由於美國未與我國簽署引渡條約,法律程式複雜,耗時漫長,追逃幾乎陷入僵局。2014年6月,中央追逃辦成立,將楊秀珠案列為掛牌督辦頭號案件,並審時度勢地提出“多管齊下、以勸為主”的工作原則。從此,楊秀珠案件追逃工作的重心轉向了勸返。

而中央追逃辦、省追逃辦的先後成立,也為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奠定基礎。

“天羅地網”捕“紅通”

2015年,對追逃追贓工作而言,十分特殊。這一年,中央追逃辦公開發佈“百名紅通”,對外逃人員產生強烈震懾;中央追逃辦首次啟動“天網”行動,“全面撒網”與“重點捕撈”齊頭並進。

“天網”,不僅是一個代號,它意味著更強勁的統籌協調力度。這張“網”的橫向網線,由紀檢、檢察、公安、外事等不同領域的奮戰者織就;縱向網線則從中央垂直到縣。浙江省委明確,把追逃追贓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省紀委則將其列入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重要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大量細緻艱苦的基礎工作,得以系統性開展。

翻開浙江追逃追贓工作的“成績單”,幾乎每一個成功的追逃案例,都離不開“天網”行動及其部署下的多層次、多部門協作。

早在楊秀珠外逃的2003年,浙江就開始探索各機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並在近年的“天網”行動和“獵狐”專項行動中,不斷健全協調機制。

楊秀珠外逃後,專案組旋即成立,再未解散。2015年前,由省紀委書記任組長,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審計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分別負責追捕、偵查、調查和審計;2015年,根據中央追逃辦要求,由新成立的省追逃辦進一步統籌協調,專案組新設若幹工作小組,省紀委全面負責組織協調,省檢察院主攻案件調查取證,省公安廳、省高院根據各自職能,依法開展相關工作。

隨著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我省逐漸構建起了黨委負領導責任、紀委負協調責任、有關單位和部門負主辦責任的全方位、多層次責任體系。在杭州、寧波、台州等有追逃任務的地市成立市追逃辦後,省、市兩級追逃辦主動對接中央追逃辦,提高了辦案效率。

浙江省追逃辦成立後,迅速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日常協調機制和聯絡員機制等3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省外逃人員動態資料庫;在中央和省級追逃辦的指揮下,各單位的合作更趨緊密,共用資訊、通報進展;2014年下半年,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還組織協調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單位,起底1995年來全省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情況,共梳理出在逃人員35人(其中8名被列為“百名紅通人員”)、在逃經濟犯罪人員181名。

不斷擴容、更新的資訊,借助資訊共用、研判和決策指揮、資訊回饋機制,在覆蓋多層級、多部門的“天網”中,實現高速傳遞。

中央追逃辦相關工作人員評價:楊秀珠案中,無論從中央到地方,還是地方之間,都密切配合、協作,確保整個機制運轉順暢。

壯大“統一戰線” 每年的“天網”行動,都會設定“捕撈重點”對象。對此浙江省追逃辦抽調各單位的精幹力量,成立專門協調小組,研究制定“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勸返”三管齊下的工作方案,並集中精力做好排摸外逃人員關係人、凍結查封涉案資產、固定相關證據、做好親屬思想工作等基礎工作。

如要順利推進涉及方方面面的追逃追贓工作,必須努力構建起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這一觀點,已得到實戰驗證。

一年半內,楊秀珠的態度徹底反轉。戲劇性的情節轉變背後,是不見硝煙的戰場角力。楊秀珠追逃案的重心轉向勸返後,在中央追逃辦協調指揮下,各級各部門在國內加大了調查工作力度,在國外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所有行動都指向一個目標——迫使楊秀珠主動投案自首。

這“走出去”的一大步,得益於中央追逃辦此前不懈的對外聯絡和持續深化的中美執法合作。 2014年5月12日,楊秀珠剛潛逃到美國,中方就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管道向美方通報情況,並提供有關線索和證據,提出協助追逃請求。6月19日,美方在楊秀珠藏匿點將其拘捕。 2015年6月赴美期間,工作組除與美方進行案情磋商外,還與楊秀珠的部分親戚進行接觸,以此展現我方辦案的堅定決心,也為中美合作營造良好氛圍。但此時,楊秀珠仍企圖通過訴訟拖延回國。“內行人”深知,追逃的每一細微進展,都將無形中左右楊秀珠的心理狀態。

於是,工作全方位高速推進:2015年8月,其外甥潘琛從西班牙回國投案自首,得到寬大處理;9月,其胞弟楊進軍被美方遣返,這是美國首次遣返“百名紅通人員”;10月,中美雙方在北京舉行中美JLG第10次會議,確定楊秀珠案件為中美頭號追逃案件,雙方專人專班,集中突破。

2016年7月11日,楊秀珠請求美方撤銷“避難”申請,正式提出願意回國自首。8月,美國移民法庭裁決同意楊秀珠撤銷“避難”申請,當庭判發遣返令。9月,中美JLG第11次會議在美舉行,中美雙方就楊秀珠歸案形成時間表和路線圖。

當年11月16日,楊秀珠歸案。 “在查辦此案過程中,共發現31名黨員領導幹部涉案,涉及廳級幹部3名、處級15名,均依紀依法查處。”浙江省追逃辦負責人說。

追本溯源跟進近14年的追逃勸返工作,為扭轉相關案件被動局面、有效勸返或有效緝捕追逃物件提供了可複製、可借鑒的經驗,也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推進追逃追贓工作的樣板。除了對李世喬、顏巧軍、周鴻毅開展的追逃追贓工作外,成功抓捕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溫州嫌犯徐長聲,也借鑒了楊秀珠案的相關經驗。2010年6月,徐長聲攜贓款外逃後,一度銷聲匿跡。中央部署“天網行動”後,浙江省追逃辦加大協調、督導工作力度,溫州市追逃辦和公安等辦案機關積極行動,在夯實基礎工作中,排查到其藏匿蹤跡,而後在公安部指導協調下,於今年3月7日成功從阿聯酋遣返回國歸案。

只有追逃與防逃並舉,才能杜絕外逃增量。“防逃一要管好人,二要管好證。”今年5月召開的浙江省紀檢監察會議上,省紀委主要負責人強調。多年全力追逃追贓同時,浙江省還加強防逃機制建設,省追逃辦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擔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重點人員、關鍵崗位的監控,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面清理“裸官”並嚴加監督;研究下發了《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操作規範(試行)》,明確對8類重點對象重新登記備案;經專項治理,發現違規問題519人次,處理473人;制定出臺《防逃追逃協調機制試點工作方案》《防逃追逃工作聯絡辦公室職責》,明確相關職責分工,在溫州、麗水開展市級追逃防逃試點。

浙江省追逃辦還要求對特定崗位人員出國(境)實行多方會審的“聯防”;因私出國(境)證照集中統管實行人證分離的“物防”;設立邊境協查站加強“邊防”。明確凡是主要對象和重要相關人員,到案前都必須辦理阻止出境或者報備措施,絕不讓腐敗分子在調查期間逃出去。 “天網”行動的組成部分之一——“獵狐”專項行動也取得重要成果,浙江省各級公安機關先後從30餘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351名,追回贓款贓物累計價值12.2餘億元,並強化引渡協作。“獵狐-浙江”專項行動在公安部綜合考評中,取得“綜合績效全國第一,抓獲在冊境外逃犯數全國第一,成功實施引渡逃犯數全國第一,抓獲紅色通報對象數全國第一,發佈紅色通報數全國第一”等“五個第一”的優異成績。 “我回來了,必將面對一切,儘快交代自己的一切問題,向祖國請罪。” 楊秀珠歸案後,省追逃辦案件協調小組、專案組仍根據中央追逃辦的指示要求,繼續保持原有工作力度、運行狀態,積極投入到下階段案件的偵查辦理中。

追逃之後是追贓,之後還有防逃。“天網”行動、海外“獵狐”,反腐敗追逃追贓永遠在路上……

追逃,究竟有多難?據浙江省追逃辦負責人介紹,楊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劃,提前轉移財產,外逃後利用海外關係負隅頑抗,幾乎窮盡了各種外逃手段和法律救濟管道。在最高層的關注下,合力最大限度地凝聚。 “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黨中央立場鮮明、決心堅定。

在浙江,歷任省委書記態度堅決,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議聽取彙報;省紀委主要負責人6次組織召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有關市紀委書記會議,研究部署實施方案。

由於美國未與我國簽署引渡條約,法律程式複雜,耗時漫長,追逃幾乎陷入僵局。2014年6月,中央追逃辦成立,將楊秀珠案列為掛牌督辦頭號案件,並審時度勢地提出“多管齊下、以勸為主”的工作原則。從此,楊秀珠案件追逃工作的重心轉向了勸返。

而中央追逃辦、省追逃辦的先後成立,也為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追逃追贓協調機制奠定基礎。

“天羅地網”捕“紅通”

2015年,對追逃追贓工作而言,十分特殊。這一年,中央追逃辦公開發佈“百名紅通”,對外逃人員產生強烈震懾;中央追逃辦首次啟動“天網”行動,“全面撒網”與“重點捕撈”齊頭並進。

“天網”,不僅是一個代號,它意味著更強勁的統籌協調力度。這張“網”的橫向網線,由紀檢、檢察、公安、外事等不同領域的奮戰者織就;縱向網線則從中央垂直到縣。浙江省委明確,把追逃追贓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省紀委則將其列入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重要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大量細緻艱苦的基礎工作,得以系統性開展。

翻開浙江追逃追贓工作的“成績單”,幾乎每一個成功的追逃案例,都離不開“天網”行動及其部署下的多層次、多部門協作。

早在楊秀珠外逃的2003年,浙江就開始探索各機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並在近年的“天網”行動和“獵狐”專項行動中,不斷健全協調機制。

楊秀珠外逃後,專案組旋即成立,再未解散。2015年前,由省紀委書記任組長,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審計廳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分別負責追捕、偵查、調查和審計;2015年,根據中央追逃辦要求,由新成立的省追逃辦進一步統籌協調,專案組新設若幹工作小組,省紀委全面負責組織協調,省檢察院主攻案件調查取證,省公安廳、省高院根據各自職能,依法開展相關工作。

隨著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我省逐漸構建起了黨委負領導責任、紀委負協調責任、有關單位和部門負主辦責任的全方位、多層次責任體系。在杭州、寧波、台州等有追逃任務的地市成立市追逃辦後,省、市兩級追逃辦主動對接中央追逃辦,提高了辦案效率。

浙江省追逃辦成立後,迅速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日常協調機制和聯絡員機制等3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省外逃人員動態資料庫;在中央和省級追逃辦的指揮下,各單位的合作更趨緊密,共用資訊、通報進展;2014年下半年,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還組織協調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單位,起底1995年來全省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情況,共梳理出在逃人員35人(其中8名被列為“百名紅通人員”)、在逃經濟犯罪人員181名。

不斷擴容、更新的資訊,借助資訊共用、研判和決策指揮、資訊回饋機制,在覆蓋多層級、多部門的“天網”中,實現高速傳遞。

中央追逃辦相關工作人員評價:楊秀珠案中,無論從中央到地方,還是地方之間,都密切配合、協作,確保整個機制運轉順暢。

壯大“統一戰線” 每年的“天網”行動,都會設定“捕撈重點”對象。對此浙江省追逃辦抽調各單位的精幹力量,成立專門協調小組,研究制定“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勸返”三管齊下的工作方案,並集中精力做好排摸外逃人員關係人、凍結查封涉案資產、固定相關證據、做好親屬思想工作等基礎工作。

如要順利推進涉及方方面面的追逃追贓工作,必須努力構建起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這一觀點,已得到實戰驗證。

一年半內,楊秀珠的態度徹底反轉。戲劇性的情節轉變背後,是不見硝煙的戰場角力。楊秀珠追逃案的重心轉向勸返後,在中央追逃辦協調指揮下,各級各部門在國內加大了調查工作力度,在國外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所有行動都指向一個目標——迫使楊秀珠主動投案自首。

這“走出去”的一大步,得益於中央追逃辦此前不懈的對外聯絡和持續深化的中美執法合作。 2014年5月12日,楊秀珠剛潛逃到美國,中方就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管道向美方通報情況,並提供有關線索和證據,提出協助追逃請求。6月19日,美方在楊秀珠藏匿點將其拘捕。 2015年6月赴美期間,工作組除與美方進行案情磋商外,還與楊秀珠的部分親戚進行接觸,以此展現我方辦案的堅定決心,也為中美合作營造良好氛圍。但此時,楊秀珠仍企圖通過訴訟拖延回國。“內行人”深知,追逃的每一細微進展,都將無形中左右楊秀珠的心理狀態。

於是,工作全方位高速推進:2015年8月,其外甥潘琛從西班牙回國投案自首,得到寬大處理;9月,其胞弟楊進軍被美方遣返,這是美國首次遣返“百名紅通人員”;10月,中美雙方在北京舉行中美JLG第10次會議,確定楊秀珠案件為中美頭號追逃案件,雙方專人專班,集中突破。

2016年7月11日,楊秀珠請求美方撤銷“避難”申請,正式提出願意回國自首。8月,美國移民法庭裁決同意楊秀珠撤銷“避難”申請,當庭判發遣返令。9月,中美JLG第11次會議在美舉行,中美雙方就楊秀珠歸案形成時間表和路線圖。

當年11月16日,楊秀珠歸案。 “在查辦此案過程中,共發現31名黨員領導幹部涉案,涉及廳級幹部3名、處級15名,均依紀依法查處。”浙江省追逃辦負責人說。

追本溯源跟進近14年的追逃勸返工作,為扭轉相關案件被動局面、有效勸返或有效緝捕追逃物件提供了可複製、可借鑒的經驗,也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推進追逃追贓工作的樣板。除了對李世喬、顏巧軍、周鴻毅開展的追逃追贓工作外,成功抓捕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溫州嫌犯徐長聲,也借鑒了楊秀珠案的相關經驗。2010年6月,徐長聲攜贓款外逃後,一度銷聲匿跡。中央部署“天網行動”後,浙江省追逃辦加大協調、督導工作力度,溫州市追逃辦和公安等辦案機關積極行動,在夯實基礎工作中,排查到其藏匿蹤跡,而後在公安部指導協調下,於今年3月7日成功從阿聯酋遣返回國歸案。

只有追逃與防逃並舉,才能杜絕外逃增量。“防逃一要管好人,二要管好證。”今年5月召開的浙江省紀檢監察會議上,省紀委主要負責人強調。多年全力追逃追贓同時,浙江省還加強防逃機制建設,省追逃辦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擔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重點人員、關鍵崗位的監控,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面清理“裸官”並嚴加監督;研究下發了《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操作規範(試行)》,明確對8類重點對象重新登記備案;經專項治理,發現違規問題519人次,處理473人;制定出臺《防逃追逃協調機制試點工作方案》《防逃追逃工作聯絡辦公室職責》,明確相關職責分工,在溫州、麗水開展市級追逃防逃試點。

浙江省追逃辦還要求對特定崗位人員出國(境)實行多方會審的“聯防”;因私出國(境)證照集中統管實行人證分離的“物防”;設立邊境協查站加強“邊防”。明確凡是主要對象和重要相關人員,到案前都必須辦理阻止出境或者報備措施,絕不讓腐敗分子在調查期間逃出去。 “天網”行動的組成部分之一——“獵狐”專項行動也取得重要成果,浙江省各級公安機關先後從30餘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351名,追回贓款贓物累計價值12.2餘億元,並強化引渡協作。“獵狐-浙江”專項行動在公安部綜合考評中,取得“綜合績效全國第一,抓獲在冊境外逃犯數全國第一,成功實施引渡逃犯數全國第一,抓獲紅色通報對象數全國第一,發佈紅色通報數全國第一”等“五個第一”的優異成績。 “我回來了,必將面對一切,儘快交代自己的一切問題,向祖國請罪。” 楊秀珠歸案後,省追逃辦案件協調小組、專案組仍根據中央追逃辦的指示要求,繼續保持原有工作力度、運行狀態,積極投入到下階段案件的偵查辦理中。

追逃之後是追贓,之後還有防逃。“天網”行動、海外“獵狐”,反腐敗追逃追贓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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