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時候,
媽媽就因病去世了。
後來,
我爸帶著我,
入贅到了另外一個家庭,
做了別人的上門女婿。
到新家庭的時候, 我才不到六歲。
而我爸爸, 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 在家裡完全說不上話, 何況他也重男輕女, 我也不指望他有多心疼我。
初中畢業之後, 我就沒讀書了。 找他們要了一千塊錢, 就跟著同學去南方打工了。 從那時算起, 我已經一個人在外面打拼七年了。
這七年裡,
我每年都是年初離家,
過年時候回來。
打工掙得錢,
每年給他們一萬,
其他的我都自己攢著在。
前年, 我談戀愛了, 男朋友也是一個打工仔, 廣西人。 過年時候, 我把這事兒跟爸媽說了, 準備把男朋友帶回家, 讓他們看看。 但是, 繼母馬上拒絕了, 說是太遠了, 要嫁只能嫁家鄉附近的。 我爸也跟著附和, 我覺得他們說的有道理, 就跟那個男生分手了。
去年過完年, 我又準備出門, 繼母和我爸卻讓我留在家中, 不要出門了。 他們說,
本來, 我非常難受, 不想當他們賺錢的工具。 但是, 我也早就想離開這裡, 有個自己的家了。 於是, 我就見了那個小夥子。 他比我大兩歲, 對我挺熱情的。 認識才三個月, 我們就準備結婚了。
出嫁那天, 我沒有一點捨不得, 只是看到我爸在悄悄抹眼淚的時候, 心裡有一點觸動, 他大概還是心裡有我這個女兒的吧。
繼母一直在外面招待客人, 迎來送往, 臉上掛滿笑容。 她一定是真的特別開心。 我也不怪她, 這本來就是一件喜事。
不管怎樣, 他們還是把我養大了。 過去的事情我不想再提了, 我只希望未來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