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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現代婚姻中最大的陋習,早該廢除,不服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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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標題, 估計很多女同胞摩拳擦掌, 已經準備進來大罵了。 但是別急,

看完再罵也不遲, 歡迎理性討論。

彩禮, 是舊時婚姻中的習俗, 然而即使在古代, 彩禮, 也重在“禮”字, 指訂婚時男方像女方贈送聘金、聘禮, 完全沒有如今這樣赤裸裸的物質含義。

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 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 曾一度被廢止, 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如今在網上只要一提到彩禮的話題, 一般是男性堅決反對, 女性覺得理所當然。 那麼, 下面我們就從幾個方面來說說, 為什麼彩禮是陋習!

1、古代彩禮有合理性, 現代卻完全不合理

除去禮節不說, 在古代, 女方父母收取適當的彩禮, 是合理的。 因為古代女人嫁入夫家, 就是夫家的人了, 三從四德, 照顧公婆丈夫, 生兒育女, 整個人都奉獻給了夫家。 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 當然該得到一定的補償。

但到了現代, 很多女人在說到彩禮時, 還是口口聲聲說, 我爸媽把我養這麼大, 收點彩禮不應該嗎?我只想說, 呵呵。 男人不是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不是父母辛辛苦苦供上大學?男方買房,

提供住所, 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請問現在的夫妻, 還有多少跟父母住在一起的?有多少女人嫁了夫家就天天照顧公婆?就不管娘家了?現在都是獨自生活的小家庭, 男方父母來跟你住幾天, 媳婦不要擺臉色就算好了。 過年在婆家過還是娘家過, 還爭得面紅耳赤, 請問, 在古代, 有在娘家過年的道理嗎?年後回娘家才是習俗。 然而現在呢, 多少夫妻是在娘家過年, 這就是個最簡單的例子。

總之:古代是大家庭, 以夫家為重, 現在是小夫妻單獨組建家庭過日子。 說實在的, 年輕人常年在外, 既照顧不了公婆, 也很難照顧岳父岳母, 夫妻雙方的收入, 也主要維持自己小家庭的生活, 而不是給了婆家。 多少男人要給父母點零花錢, 還得看媳婦臉色。

既然男女雙方都平等, 不以夫家為重了, 憑什麼還要給彩禮錢?

2、就算在農村, 婚後跟男方父母一起生活的, 也不該收彩禮錢

第一種情況, 主要是指小夫妻在城市單獨生活的。 現在說第二種情況, 也就是天價彩禮最畸形的農村, 如果男方是農民,

婚後在男方父母家共同生活, 同樣不該收重禮。 為什麼?

這又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 女方父母有兒有女的。

在農村, 很多家庭嫁女兒時收取高價彩禮, 又將這彩禮拿來為兒子娶媳婦送彩禮。 那麼, 既然如此, 如果大家形成共識, 自己嫁女兒不收重禮, 別人嫁女兒過來也不收重禮, 豈不是這事兒都解決了?何苦還搞得這麼物質, 搞得女婿家為此借債, 為此不痛快, 為此產生嫌隙?

第二種情況, 自己家裡只有女兒, 沒有兒子的。

這種情況下, 很多人覺得, 那肯定要收了, 不收吃虧。 拜託, 這是愚蠢的想法。 在農村, 有句老話叫養兒防老, 沒有兒子, 本來就比較弱勢, 老了還得靠女兒女婿照料。 但嫁女兒時, 如果你事事要求男方應該按習俗這樣做, 那樣做,又是買房買車,又是要重彩禮,那就相當於把女兒一次性賣了啊。

既然買斷了,女婿為什麼還給你養老,你把女婿只當女婿,女婿怎麼可能把你當父母?既然不是父母,他有什麼義務像兒子一樣給你養老送終?

3、“女人還得為你們家生孩子呢。”笑話。

首先我們應該承認,女人是偉大的,生兒育女,做家務,確實辛苦,確實要尊敬和呵護。但我最聽不慣的一句話就是:“女人還要為男人生孩子呢。”呸,孩子只是男人的孩子嗎?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嗎?孩子不叫你媽媽嗎?怎麼就成了只是為男人生孩子了?不也是為女人自己生孩子嗎?有本事你一輩子不生,一輩子孤家寡人。

男女雙方共同養育後代,但孩子要靠女人孕育,這是天生生理決定的,可是男人也要賺錢養家,男人就一點沒有養育的功勞?

4、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錢財

彩禮,有的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但現實中,女方悔婚不願意退彩禮鬧出的矛盾還少嗎?女子騙婚的新聞還少嗎?

現代婚姻,如果還要收取幾十萬重禮,實質就是買賣婚姻。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然而女同胞們,你們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情感有人格的人,活生生的人,你們要讓自己像物品一樣明碼標價嗎?

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所以說嚴重點,動不動叫價彩禮上十萬甚至幾十萬的(當然,土豪隨意),這就是違法行為。只是沒人去較真罷了。因為畢竟現在男多女少,彩禮越來越高,就跟商品越稀缺,價格越貴一樣,你愛買不買,你不買有人買。但,還是那句話,我們是人,不是商品;婚姻是愛情的結合,不是市場經濟活動。

5、彩禮是禮,但不能過度,請讓它回歸理性

當然,凡事不能矯枉過正。是不是彩禮就該廢除呢?也不是,但我們應該讓彩禮回歸本質:彩禮是禮。既然是禮節上的,那麼,男方為未婚妻買點首飾,根據經濟情況,可以是土豪或明星的大鑽戒,也可以一般的鑽戒,金銀首飾等,老輩不就這樣嗎,以前的首飾還可以成為傳家寶呢。買首飾,這個一般男方都能做到吧?至於說錢,幾千,或者兩三萬,一個吉利的數字就好了。一旦要得多,就成了金錢交易。

有的父母說,別人收那麼多,我女兒收少了沒面子。嗯,跟虛榮心比起來,恐怕讓女兒嫁過去過得寬裕點快樂點更重要吧?有的父母口口聲聲說為了女兒好,結果一個彩禮讓男方家庭負債累累瞬間返貧,女兒嫁過去又怎麼可能過得好?這是典型的虛偽!

希望彩禮能回歸理性,回歸本質。

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不是一場經濟交易;女人是有獨立人格的人,而不是用來標價的商品。

言盡於此,還有哪些沒考慮到的情形,請大家補充。看完贊成也罷,想駡街也好,請理性在評論區談論,謝謝。

關於生兒生女的觀點,大家可以點擊下面的連結文章:

那樣做,又是買房買車,又是要重彩禮,那就相當於把女兒一次性賣了啊。

既然買斷了,女婿為什麼還給你養老,你把女婿只當女婿,女婿怎麼可能把你當父母?既然不是父母,他有什麼義務像兒子一樣給你養老送終?

3、“女人還得為你們家生孩子呢。”笑話。

首先我們應該承認,女人是偉大的,生兒育女,做家務,確實辛苦,確實要尊敬和呵護。但我最聽不慣的一句話就是:“女人還要為男人生孩子呢。”呸,孩子只是男人的孩子嗎?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嗎?孩子不叫你媽媽嗎?怎麼就成了只是為男人生孩子了?不也是為女人自己生孩子嗎?有本事你一輩子不生,一輩子孤家寡人。

男女雙方共同養育後代,但孩子要靠女人孕育,這是天生生理決定的,可是男人也要賺錢養家,男人就一點沒有養育的功勞?

4、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錢財

彩禮,有的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但現實中,女方悔婚不願意退彩禮鬧出的矛盾還少嗎?女子騙婚的新聞還少嗎?

現代婚姻,如果還要收取幾十萬重禮,實質就是買賣婚姻。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然而女同胞們,你們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情感有人格的人,活生生的人,你們要讓自己像物品一樣明碼標價嗎?

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所以說嚴重點,動不動叫價彩禮上十萬甚至幾十萬的(當然,土豪隨意),這就是違法行為。只是沒人去較真罷了。因為畢竟現在男多女少,彩禮越來越高,就跟商品越稀缺,價格越貴一樣,你愛買不買,你不買有人買。但,還是那句話,我們是人,不是商品;婚姻是愛情的結合,不是市場經濟活動。

5、彩禮是禮,但不能過度,請讓它回歸理性

當然,凡事不能矯枉過正。是不是彩禮就該廢除呢?也不是,但我們應該讓彩禮回歸本質:彩禮是禮。既然是禮節上的,那麼,男方為未婚妻買點首飾,根據經濟情況,可以是土豪或明星的大鑽戒,也可以一般的鑽戒,金銀首飾等,老輩不就這樣嗎,以前的首飾還可以成為傳家寶呢。買首飾,這個一般男方都能做到吧?至於說錢,幾千,或者兩三萬,一個吉利的數字就好了。一旦要得多,就成了金錢交易。

有的父母說,別人收那麼多,我女兒收少了沒面子。嗯,跟虛榮心比起來,恐怕讓女兒嫁過去過得寬裕點快樂點更重要吧?有的父母口口聲聲說為了女兒好,結果一個彩禮讓男方家庭負債累累瞬間返貧,女兒嫁過去又怎麼可能過得好?這是典型的虛偽!

希望彩禮能回歸理性,回歸本質。

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不是一場經濟交易;女人是有獨立人格的人,而不是用來標價的商品。

言盡於此,還有哪些沒考慮到的情形,請大家補充。看完贊成也罷,想駡街也好,請理性在評論區談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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