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龍王廟派出所民警、輔警在轄區開展常態化巡防過程中, 發現三處非法存儲、銷售散裝汽油的經營點, 民警聞警而動快速出擊依法行政拘留三名存儲、銷售危險物質違法行為人。
為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確保轄區消防形勢安全與穩定, 龍王廟派出所不斷加大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5月22日11時許, 龍王廟派出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 位於龍王廟轄區三處門市記憶體在非法銷售、存儲散裝汽油的情況。 經查, 三名違法行為人均在沒有取得任何證照的情況下非法從事汽油銷售業務,
結語
經審查,
散裝汽油的危害
今日話題
汽油作為一種常用能源, 在民國經濟發展中佔據著重要地位, 由於與人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 作為一種常見商品, 很容易購買。 此前, 作為一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 公安機關雖然納入管理, 但對其購買、銷售管理並未作出嚴格的控管。 近年來, 隨著一些暴恐襲擊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案的發生, 如何加強散裝汽油的管理成為公安機關維護公共安全的一項重要課題。
加強散裝汽油銷售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來,全國各地出現了多起公車縱火案件,僅2014年就發生了3起, 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9年6月5日, 成都市9路公車發生縱火案件, 造成27人死亡, 74人受傷;2013年6月7日18時20分, 廈門市一公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 事故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傷住院, 事後經查明, 該起事件系人為縱火,
面對複雜的國際國內局勢,為嚴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公安部門必須採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嚴控嚴查散裝購買、銷售汽油制度,切實強化源頭治理,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面對複雜的國際國內局勢,為嚴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公安部門必須採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嚴控嚴查散裝購買、銷售汽油制度,切實強化源頭治理,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