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院建設發展的需要, 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 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計畫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非在編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另同時招聘導醫11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此次招聘涉及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
四、招聘程式
(一)招聘簡章發佈
《包頭市第四醫院2017年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簡章》由人事科在我院官方網站公開發佈。
(二)報名、資格審核
1、報名與資格審核方式:
採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
2、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
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
包頭市第四醫院人事科(門診樓四樓422室)
4、報名所需材料:
現場領取並填寫《包頭市第四醫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一式兩份, 貼小二寸白底照片, 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書及學信網查詢證明、相關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A4紙影本各一份, 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張。 上述材料原件用於資格審查, 影本留存以備核查。
5、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如發現所提供資料有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 取消報考資格。
(三)筆試、面試、試用考核
1、筆試
筆試分為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 專業科目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醫學專業基礎知識, 占70%比例, 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 占30%比例。
筆試結束後,
免于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名單。
2、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 主要對應聘者的求職動機、行為舉止、溝通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能力、心理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等環節進行測試。
面試結束後, 按照筆試成績占60%, 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出100分制的考試總成績, 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在我院官網向考生公佈。
3、試用考核
試用考核主要考核擬錄用人員德(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倫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斷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積極主動性、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績(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內容,
4、筆試、面試時間:
(四)公示:
筆試、面試成績及擬錄用名單等在包頭市第四醫院網站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 由我院人事科以電話通知的方式通知本人, 未被聘用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
1、擬錄用者由醫院統一組織體檢。 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 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費用由醫院承擔。
3、體檢的項目、標準, 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專案、標準和規程執行。 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一票否決。
(六)待遇:
經試用考核合格後,
(七)聯繫電話:0472-3103311
包頭市第四醫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