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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共用社會?共用雨傘也來了!

“共用單車”橫空出世之後, 社會資本的目光便齊刷刷地盯上了“共用”這一塊肥肉。 如聚美優品創始人陳歐投資的“共用充電寶”, 而王思聰也公開怒懟陳歐, 稱其“共用充電寶”做成的話自己就吃翔。 而這也不過是一個供大家在吃飽喝足之後, 吐著煙圈之餘談論的話題罷了。

“共用充電寶”是否能成現在還是個未知數, 不過“共用雨傘”已經悄然出現。 就在昨日, 澎湃新聞的記者觀察到“共用雨傘”已經被投入市場使用。 和“共用單車”的使用方式不同的地方在於, “共用雨傘”並不是固定在某個特定的專供地點, 而是順帶固定在了人行橫道的欄杆之上。 使用方式也和“共用單車”的模式一樣——掃描二維碼之後需要支付二十塊錢的押金才能拿走雨傘, 資費是一天一塊錢。

但比較尷尬的是, 提供該“共用雨傘”的企業已經被城管約談, 並被要求提供企業的相關證件。 究其原因還是該產品的放置地, 因為“共用雨傘”目前是被固定在人行欄杆上的, 這樣是否符合規定還不得而知。 但對於該企業而言的利好便是, 雖然“共用雨傘”固定在欄杆上這樣的行為也許不符合規定, 但也沒有被明令禁止。

更加嚴峻的問題則是關於在使用“共用雨傘”的過程中, 企業主發現雨傘丟失的數量非常巨大, 這說明了很多人在繳納押金之後, 便直接等於花20元買了一把雨傘回家。 眾所周知, “共用單車”上是附有定位系統的, 可是這類雨傘並沒有安裝。 這就導致了雨傘丟失也無法追查。

儘管如此, 該企業仍然打算加大雨傘投入。

說到底, 共用是好事, 但與共用單車不同的是, 共用雨傘必須要在下雨天才能發揮它的功能, 但很多城市一年下雨的時間也並不多, 因此, 共用雨傘是否能夠開拓出一片市場, 還有待我們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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