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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保持香港繁榮穩定須準確理解、嚴格執行、充分用好基本法

中國網新聞5月27日訊 為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於27日上午, 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宋哲在發言中指出,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深刻揭示,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事業的法律保障。 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 嚴格執行基本法, 充分用好基本法。

以下是宋哲的發言全文: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 香港從此進入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歷史新紀元。

20年來, 中央政府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 切實有效改善民生, 循序漸進推進民主, 包容共濟促進和諧。 經過共同努力, 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有效運作, 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為生動現實, 並日益深入人心。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深刻揭示,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事業的法律保障。 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 嚴格執行基本法, 充分用好基本法。

一、貫徹“一國兩制”根本宗旨, 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

“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 貫徹“一國兩制”根本宗旨, 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首先就要準確理解基本法。 尤其要正確把握以下三點:

一是“一國”與“兩制”的關係。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 “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 “兩制”從屬、派生于“一國”, 並統一于“一國”之內。 體現在基本法中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 在此前提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十年不變。

二是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我國是單一制國家, 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 基本法規定, 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 除了國防和外交權之外, 還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 以及對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命權等。 基本法還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本法實行高度自治, 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這說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的授予, 並受中央監督。

三是香港法律地位與基本制度的關係。 基本法確立了香港的法律地位。 根據基本法並從符合“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

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 不搞“三權分立”。 在這一制度下, 行政長官既是特區政府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既要對特區政府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 具有“雙首長、雙負責”的法律地位。 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這些都須正確理解、認真貫徹並切實維護。

二、維護香港長治久安, 必須嚴格執行基本法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依法辦事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是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基本法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 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觸。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都必須以基本法為活動準則。 維護香港長治久安, 首先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對於符合基本法規定, 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事情, 應積極予以支持。 反之, 則堅決依法處理。 本著這一原則, 中央政府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占中”活動, 捍衛法治, 維護穩定。 本著這一原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 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 立規明矩,打擊“港獨”勢力,維護國家安全。這些都彰顯了中央依法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擁護。

三、促進香港繁榮發展,必須善用基本法賦予的制度優勢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之內享有“兩制”之利。一方面,國家強大的綜合國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對各種困難與挑戰,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強後盾。另一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繼續保持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這使其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得以佔有獨特地位、發揮特殊作用。20年來,內地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香港與內地的交流合作日益緊密,並從中獲得了鞏固與提升自身競爭優勢的強勁動力、廣闊空間和寶貴機遇。目前,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貿易自由化,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人員往來大幅增長。香港是內地最大的外資來源地、最大的融資平臺、第四大交易夥伴、第三大出口市場,是內地在境外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是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國家金融開放的首發站。

需要強調的是,中央政府一直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進一步明確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十三五”規劃強調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個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支援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央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挺港”、“惠港”政策措施。得益於基本法提供的制度優勢和得天獨厚的地緣優勢,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年來,儘管接連遇到亞洲金融危機、非典疫情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風浪的衝擊,但經濟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從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由1.37萬億港元增至2.49萬億港元,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由4575億港元增至9083億港元。香港已連續23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營商環境和競爭力長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歷經風雨洗禮之後,今日的香港依然生機勃勃。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進一步用好香港基本法提供的獨特制度優勢,未來的香港將會更加美好!

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來之不易。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在基本法軌道上繼續前行,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任重道遠,需要我們戮力同心、團結奮進。作為港澳工作部門,我們將依法履責,全力以赴,繼續為此作出應有的貢獻。

立規明矩,打擊“港獨”勢力,維護國家安全。這些都彰顯了中央依法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擁護。

三、促進香港繁榮發展,必須善用基本法賦予的制度優勢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之內享有“兩制”之利。一方面,國家強大的綜合國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對各種困難與挑戰,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強後盾。另一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繼續保持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這使其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得以佔有獨特地位、發揮特殊作用。20年來,內地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香港與內地的交流合作日益緊密,並從中獲得了鞏固與提升自身競爭優勢的強勁動力、廣闊空間和寶貴機遇。目前,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貿易自由化,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人員往來大幅增長。香港是內地最大的外資來源地、最大的融資平臺、第四大交易夥伴、第三大出口市場,是內地在境外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是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國家金融開放的首發站。

需要強調的是,中央政府一直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進一步明確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十三五”規劃強調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個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支援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央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挺港”、“惠港”政策措施。得益於基本法提供的制度優勢和得天獨厚的地緣優勢,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年來,儘管接連遇到亞洲金融危機、非典疫情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風浪的衝擊,但經濟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從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由1.37萬億港元增至2.49萬億港元,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由4575億港元增至9083億港元。香港已連續23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營商環境和競爭力長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歷經風雨洗禮之後,今日的香港依然生機勃勃。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進一步用好香港基本法提供的獨特制度優勢,未來的香港將會更加美好!

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來之不易。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在基本法軌道上繼續前行,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任重道遠,需要我們戮力同心、團結奮進。作為港澳工作部門,我們將依法履責,全力以赴,繼續為此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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