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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玲:公私對位才能為民到位

“為何草王壩村一半以上的戶數姓徐, 這麼多年卻選擇一個黃姓的人做支書?”“是公心!”黃大發“為民本位”的先進事蹟讓人動容。 然而, 對比之下, 一些黨員幹部在“公”與“私”的抉擇中, 後者往往在意識和行動中佔據“高位”。 比如, 被老百姓稱為“王指倒”的北京市門頭溝原區長王洪鐘, 一味追求顯在政績, 最終導致了“權力走偏”“為民失位”。

誠然, 作為區長大力推動市政建設, 是抓經濟謀發展的重要載體, 也是促民生的重要舉措。 但是, 如果從“私”出發, 靠拆遷修飾“門面”裝點“政績”, 公權奔著“謀取私利”而不是指向“民意需求”,

“越軌”行為也就順理成章, 為民更是無從談起。 當看到, 公私對位為民才能到位。

牢記“為民”出發點。 不可否認, 王洪鐘對該縣老城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造, 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當地經濟和城市建設的提升, 也一度賺得“能幹事”的群眾口碑。 但是, 無論是在建築材料採購環節指定採購向其行賄的廠家的材料, 還是僅憑會議紀要就撥付1800萬元扶持資金給某房地產企業;無論是擅自決定拆除花鉅資翻修沒幾年的體育場, 還是隨意將數百萬元國有資產作報廢處理, 在急於看到“成效”的私利面前, 群眾的利益輕易就讓了位, 根因在於為民意識的淡薄。 意識決定行為, 作為黨員幹部, 深刻懂得為民服務不是紙上談兵的遊戲,

群眾利益不是隨意出讓的籌碼, 為民才能如期歸位。

劃清“公權”邊界點。 “公權為民, 一分一毫不可私有。 ”作為拆遷工程、市政工程的“一把手”, 權力高度集中, 王洪鐘理應把“權力”與“擔當”對等, 卻把“公權”與“私利”進行了關聯, 不僅損害了群眾的利益, 也影響了黨和國家的想像。 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 公權為民已然成為社會共識, 然而, 一些黨員幹部或是在工程項目上“打招呼”, 或是在項目審批上“亂放水”, 亦或是充當違法亂紀現象的“保護傘”, 在“公”與“私”的領域選擇性切換, 分不清邊界。 事實證明, 權力劃不清邊界, 勢必觸碰法律的紅線。 這就需要黨員幹部, 時刻警醒權力的“公有性”, 真正把權力用在務實為民上。

抓好“監督”著力點。 縱觀王洪鐘事件前後,

在其接受調查之前, 有關領導找其談話, 指出工作中的問題, 並要求其改進。 但“能人”光環讓其忘乎所以, 面對民主生活會檢視自己的好機會, 王洪鐘卻放不下身段、抹不下面子, 欺騙組織、欺騙自己, 折射的是作風問題, 也是“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 一些“一把手”從“好幹部”淪為“階下囚”, 有其黨的觀念淡薄、組織紀律渙散的原因, 也有日常監督不力的原因。 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 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動態, 用好“黨內政治生活”這一重要抓手, 築牢“公”與“私”的思想防線, 讓監督始終到位, 為民方能歸位。

稿源:湖北日報網

作者:王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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