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檢察院發放救助金。 (顧明禮攝)
從2010年至今, 昆明市檢察機關共辦理了司法救助案件716件, 發放救助金1883.4萬元。 ”3月16日,
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 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 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 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或其符合條件的近親屬, 由國家通過發放救助金的形式, 給予其適當經濟資助, 幫助擺脫生活困境的一種輔助性救濟措施。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範紅雲介紹, 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為民制度體系中的關鍵一環, 是多方面化解矛盾的重要制度安排, 是一件“民心工程”“溫暖工程”。 2010年,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制定出臺了《開展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辦法》。 近年來, 全市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在救助範圍、數量、標準等方面都有明顯提高。
多年來, 昆明市檢察機關積極探索, 加強對全市縣區檢察院指導、協調、監督, 各業務部門之間形成聯動機制, 將未成年的被害人救助和涉檢信訪案件作為救助重點。 範紅雲表示, 開展救助工作需要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 下一步將大力加強對基層檢察院的指導、幫助, 引導縣區檢察院擴寬救助思路, 擴大救助途徑, 構建長效救助機制, 全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 (人民網 李發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