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注意!這10類農房要被回收了!

為解決農村房屋閒置問題, 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 國家推出農村房屋管理新規定, 今年將加大對違法農房的回收力度, 下列違法農房將被回收。

第一類

房主去世且無繼承人的農村房屋。 比如村五保戶的農房。

第二類

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農房。 這種情況宅基地不可繼承予以回收, 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在不修繕的前提下, 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權屬于繼承人。

第三類

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 農民進城落戶後除非自願放棄宅基地, 否則還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 房屋倒塌後予以回收。

第四類

建築面積超標的農房。 宅基地面積國家有明確標準, 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各地區根據地勢可作適當調整, 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

第五類

一戶多宅的農房。 農村房屋實行一戶一宅原則, 除非合法繼承以及正常分戶, 多餘的住宅予以回收, 這主要是針對濫用職權的村幹部。

第六類

未在宅基地規劃區內建造的農房。 部分農村房屋並未建造在宅基地規劃區內, 佔用農村耕地坡地等, 觸犯了國家守護18億畝耕地的紅線規定, 此類農村房屋予以回收。

第七類

城鎮居民違法購買的農村房屋。 目前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流轉監控嚴格,

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 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房, 違法所購農房一經查實予以回收, 這也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利益。

第八類

長時間閒置導致坍塌的農房。 兩年之內沒有修復的農房就會被回收, 部分地區已開始試點。

第九類

閒置和荒廢宅基地上翻建的農房。 在空閒和荒廢宅基地再翻建農房的, 不被國家允許, 一經發現予以回收。

第十類

已經獲得農房拆遷補償和安置的。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