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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甜粽子還是鹹粽子?不管怎樣,這些粽子千萬別買!

端午節馬上就來了, 粽子已經進入銷售旺季。 粽子是甜的還是鹹的, 又引起了一番爭論。

但是, 不管你是吃甜粽子還是鹹粽子, 千萬要擦亮眼睛, 以下這些粽子不要買, 因為這些粽子都是不合格產品, 吃了之後可能這個端午小長假就沒法好好過了。

每逢端午節, 粽子是甜的還是鹹的, 總會在南北方網友間引起一番討論。 偏愛甜粽子的多為北方人, 在他們看來, 甜粽子才是正宗。 而青睞鹹粽子的多為南方人, 他們認為鹹粽子才是粽子的正統。

粽子的甜鹹之爭, 並沒有定論, 但粽子的品質, 卻有好壞之分。 在端午節來臨前夕, 國家食藥監總局、北京市食藥監局先後通報了5批次和4批次不合格粽子。

中新網記者5月26日實地探訪了北京多家農貿市場和超市發現, 在農貿市場, 粽子多為現場製作售賣, 價格便宜, 單個粽子價格多在1.5元-3元, 品質無從判斷。 而在超市,

品牌粽子銷售火爆, 但也有不合格粽子混入其中。

在北京西城區甘家口一家超市的角落, 記者發現了一種被通報為不合格的粽子產品, 這種粽子裝滿了一個箱子, 擺在了超市服務台的旁邊。 這種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棗粽子, 同時出現在國家食藥監總局、北京市食藥監局公佈的不合格粽子名單裡。

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棗粽子

國家食藥監總局的通報稱, 北京京客隆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懷柔店銷售的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棗粽子, 商業無菌檢驗結果為非商業無菌;北京市食藥監局的通報稱, 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 生產日期為2017-5-7, 規格型號為400克(100克×4)/袋的小棗粽子, 不合格項目是商業無菌項目。

據悉, 商業無菌項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 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 產品殺菌處理不夠徹底, 引起部分微生物殘留;還有可能與產品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商業無菌不合格可能會引起食品腐敗變質, 破壞食品的色、香、味, 影響人體的身體健康。

在超市, 當記者拿起這種小棗粽子查看時, 超市店員立刻對記者表示“不賣”。 被問及不售賣的原因, 超市店員則回應說:“這是贈品。 ”

抽查:還有哪些粽子不合格?

粽子好吃, 但在購買和食用粽子前, 一定要擦亮眼睛, 看清楚是否為不合格產品。 那麼, 目前被通報的不合格粽子都有哪些呢?

5批次粽子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

(來自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食藥監總局5月25日通報了5批次粽子不合格, 分別是北京京客隆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懷柔店銷售的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棗粽子;聊城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濟南玉成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棕和黑香米棕;沃爾瑪(四川)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達州朝陽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稱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粽和豬肉粽。

目前, 食藥監總局已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北京、山東、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履行相關義務,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北京、山東、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北京市食藥監局通報的4批次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批號為2017-5-2,規格型號為280g (140g×2粒)/袋的“蜜棗粽子”;北京長升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17-5-9,規格型號為計量稱重的“紅棗粽子”;標稱為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7-3-20,規格型號為280g/袋的“蜜棗粽子”;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7-5-7,規格型號為400克(100克×4)/袋的“小棗粽子”。

目前,上述涉及到的3家粽子生產企業、2家流通企業已分別採取主動召回和下架措施。

提示:這樣購買和食用粽子才安全

如何才能吃到安全放心的粽子呢?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提示,消費者在選購、貯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通過正規可靠管道購買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查看包裝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散裝粽子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二是對於真空包裝類和速凍類粽子,購買後按照標籤所示方式保存,並按照標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買入,最好是現吃現買,避免粽子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

三是食用前應洗淨雙手,冷藏或冷凍過的粽子,要徹底加熱,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復加熱,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食藥監總局已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北京、山東、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履行相關義務,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北京、山東、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北京市食藥監局通報的4批次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批號為2017-5-2,規格型號為280g (140g×2粒)/袋的“蜜棗粽子”;北京長升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17-5-9,規格型號為計量稱重的“紅棗粽子”;標稱為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7-3-20,規格型號為280g/袋的“蜜棗粽子”;標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7-5-7,規格型號為400克(100克×4)/袋的“小棗粽子”。

目前,上述涉及到的3家粽子生產企業、2家流通企業已分別採取主動召回和下架措施。

提示:這樣購買和食用粽子才安全

如何才能吃到安全放心的粽子呢?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提示,消費者在選購、貯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通過正規可靠管道購買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查看包裝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散裝粽子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二是對於真空包裝類和速凍類粽子,購買後按照標籤所示方式保存,並按照標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買入,最好是現吃現買,避免粽子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

三是食用前應洗淨雙手,冷藏或冷凍過的粽子,要徹底加熱,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復加熱,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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