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政策規定, 農村糧食補貼的發放工作必須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有些農民已經領到了補貼, 但是也有些沒領到。 沒有領到的無非是兩個原因, 其一是各地區發放時間不同, 還沒有輪到;其二就是沒有領取的資格了。
哪些人沒有資格領取糧食補貼呢?
國家補貼政策明確指出, 糧食補貼的發放是誰種糧就補貼誰。 如果常年占著土地, 卻並沒有利用, 長期閒置導致撂荒, 那麼肯定沒有資格領取補貼。 還不如將土地流轉出去, 獲取租金都比閒置起來有價值。
糧食補貼的範疇僅限於國家承認的集體耕地, 不包括農民私自開墾的荒地, 超過這個範圍, 農戶是領取不到糧食補貼的。
部分農戶為了能擴大收益, 將耕地直接用於養殖用地, 直接改變用途。 但其不清楚, 我國有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 如果擅自改變耕地用途, 不僅沒有補貼, 還會受到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