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網訊開車有車險, 旅遊有意外險, 到醫院就診也有醫療責任險了!7月1日起, 《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將正式實施, 龍虎網記者今天(5月27日)從南京市衛生計生委獲悉, 南京已率先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 目前5家保險公司組成 “共保體”;全市56家公立醫院、多家民營醫院參保, 往後醫療糾紛也將得到便捷處理。
據悉, 目前南京已在全市建立統一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規範化管理、市場化運行。 “當發生醫療糾紛時, 將採取調解與保險相結合的方式, 借此來促進風險的有效轉移和化解。 ”南京市衛生計生委醫政處處長李正斌介紹,
據悉, 南京幾年前就已開始在全市各大醫院中推行醫療責任保險。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 醫患雙方、保險公司等多方可以坐下來一同協商, 通過保險賠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李正斌表示, 南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每年投保的經費在2500萬左右, “保險單位元要全程參與醫療糾紛的調處過程, 每一起醫療糾紛調處後會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利益, 及時做到理賠到位。 同時也給醫療機構提供風險防範, 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提供決策建議, 如何防範醫療風險, 如何提高醫療技術和服務。 這筆經費的運用很好地保障了患者在醫院救治過程中跟醫院產生糾紛以後的一些調處及其賠償。
南京市司法局基層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指導處處長徐玲介紹, 去年開始, 南京已啟動醫患糾紛調解的體制機制創新試點, 通過專家諮詢、會商機制, 在解決醫患糾紛時, 醫患雙方及專家一同協商, 根據相關情況做出評估意見, 並進一步解決。 就此, 南京市司法局和衛生計生委還專門成立了專家諮詢委員會, 建立醫學和法學兩大專家庫。
據悉, 目前的糾紛處理機制的創新主要有糾紛轉移調解體系、保險產品保障體系、風險防範控制體系和保險賠付銜接等四大體系。 “統一案件受理、統一責任評鑒、統一糾紛調解、統一賠償標準、統一保險理賠和統一風險防控。
據瞭解, 以前的醫療糾紛, 患者提出的賠償金都要醫院自己承擔, 雙方往往會因為意見不統一導致矛盾激化, 有了這醫療責任保險, 只要是合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