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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奇葩說》這期說起,我要對組建婚戀事業部聲討!

剛好, 昨天《奇葩說》的論題剛好是:剩男剩女找對象是不是差不多就得了?雖然選手分站兩邊, 但咖妃總覺得他們在談論一件事情。

無論是姜思達亦或者胡漸彪的論點, 在強調要不要堅持自己擇偶的標準的同時, 幾乎都在說愛情是冷暖自知, 沒人能夠強迫你。

但是從婚戀的角度, 我不信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婚戀壓力比中國高。 如果你看國外的一些現代劇, 你可能會發現, 談論該結婚的話題,

都是三四十歲的中年人。 可我們呢, 二十五歲還單身, 你的父母七大姑八大姨都會給你施加巨大的壓力, 你會總覺得身邊的人議論自己(尤其你是女性的話)甚至還要接受別人的鄙夷。 在這樣的環境下, 你會不會覺得你堅定地維護自己應有的、受法律保護的婚姻自由的權利是錯誤的?

說回《奇葩說》的話題, 首先咖妃認為, 什麼叫“差不多就得了”?你擇偶的時候只有兩種情況, 我喜歡和我不喜歡, 怎麼會有“差不多喜歡”?別人追求你, 你要不答應要不不答應, 怎麼會有“差不多答應”?所以究竟什麼情況下才會有“差不多”的誕生?是別人覺得你們般配, 覺得你們合適的時候, 這才會有人勸你“差不多得了”。

換句話說:剩男剩女找對象是不是差不多就得了。 其實內容的核心應該是:婚姻是不是每個人必盡的義務?

究竟為什麼反對官方來“專管大齡青年脫單”呢?因為這樣一來, 本來就是笑話一般的“婚姻自由”更是被畫上了“政治錯誤”的大叉。 很多人都抱怨最近公司舉辦的莫名其妙的相親聯誼會, 領導介紹的他感覺“差不多”的人給你但你根本不喜歡, 你怎麼辦?你選擇變成領導眼中的不識好歹還是委屈自己一輩子?

咖妃認為這些政策啊, 就是令行禁止, 所以我始終認為“鼓勵”這類外交用語是絕對不能夠使用在這種場合。

因為到真正執行的時候, “鼓勵”就會變成“必須執行”。 “鼓勵大齡青年積極脫單”執行起來就是“大齡青年必須脫單”, 這給未婚青年施加的壓力太大了。 如果一個人需要相親, 戀愛交友平臺已經足夠不缺團委您這一個。 或者, 您還不如把“婚姻自由”改成“婚姻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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