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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會大哭一場, 會徹夜買醉。
但都沒有。 反而感覺到了一種輕鬆, 在一塊有三年。 中間分分合合太多。
他性格很燥, 我性格可以說比他還差, 有時不合就動腳, 上一次說分手也不記得是幾天前了。
期間他給我打過電話, 沒有接。
後來,
一天晚上,
很晚了,
喝多了。
胃出血給他打了個電話,
沒接。
給掛了,
在打就關機了。
到了早上給我回過來說當時在忙, 不方便。
後來, 情人節前一天我去找他, 發現了他脖子上的吻痕, 可笑的是他他媽告訴我蚊子咬的我說這樣的天你給我找只蚊子來。
我說我不在乎, 不就是找小姐麼。 你就直說唄。 我不生氣。 也不和你說分手, 後來才知道原來我胃出血那天晚上, 他掛電話, 是耽誤了他的好事。
這個世界就是那麼巧。 陪他度過了瘋狂的兩天。 我告訴自己再放縱一次吧。 兩天后斷得乾乾淨淨。 我離開他了。
一個男人再追一個人的時候是最用心的。
如果在追你的時候他都不願意付出時間、金錢和耐心, 那麼以後他也不會彌補給你的。
或許你很愛眼前這個人、你覺得離不開這個人, 可你們愛的蹺蹺板是不平衡的。
一直踮著腳尖愛一個人重心會不穩, 撐不了太久便身心俱疲。
很多時候我們都只是想找個一吵架對方就先開口道歉的人, 說出對不起那麼簡單, 愛一個人那麼不容易, 真的不想用離開來教會你珍惜。
陷入感情無趣的人怎麼也走不出來, 安慰的話旁人對你說了一千遍, 可一句也沒有用。
或許每個人的生命裡都會經歷這樣一段時期。
有人問我, 失戀了怎麼辦, 好想他怎麼辦。
我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到你的眼淚和心酸。
可那個讓你掉眼淚的人連個擁抱都沒給你, 你還想他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