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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沒收共用單車,還是利益作祟

據報導,近日,剛登陸江蘇揚州不到半天時間的共用單車突然被“沒收”,收走共用單車的是揚州公共自行車運營公司。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稱,此舉是因為接到了市民投訴,公共自行車無法正常停放。 而共用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沒有影響,接下來將繼續投放,如果再被收走將訴諸法律。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雖然公共自行車屬於市政出資投放,共用單車屬於企業經營行為,但二者都是為市民提供出行服務,具有共同的經營特徵和服務物件,且都有公益屬性。 當然,在這個城市短途出行市場裡,二者乃是競爭對手,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利益衝突,但市場空間很大,還沒有到飽和的地步,就出現公共自行車公司“沒收”共用單車的行為,不免令人感到愕然,這樣做合適嗎?

目前各地設立的公共自行車專案,大都採取政府立項、財政補貼、委託企業代管的經營模式,企業則依靠託管經營盈利。 在共用單車沒有出現之前,公共自行車處於市場壟斷地位,單車採買、網點設立、投放調配、管理維護等均一手操辦,使用者需要繳費辦卡,押金退還手續繁瑣,單車亦需在固定樁位停放,種種規定都具有濃厚的行政氣息,工作效率亦低下,經常被市民詬責。

而共用單車則打破了這些規定,經營方式更為靈活,APP註冊後即可付費騎行,用戶使用便捷,單車採取無樁停放模式,費用也低廉,市民很容易接受。

共用單車的出現,對於公共自行車而言,無疑是增加了一個強勁的對手。

共用單車全面普及後,更有可能替代掉公共自行車,危及到託管公司的利益。 從政府和社會的角度看,共用單車是企業自發形成的,如果模式獲得市場認可,會為政府節約財政資金,還能創造稅收,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提高運營效率,豈不是皆大歡喜?

事實上,不僅是揚州出現公共自行車公司“沒收”共用單車的現象,此前深圳、上海等地方的公共自行車託管企業,均曾出手“沒收”共用單車,理由都是亂停放、侵佔公共自行車樁位等。 可見,這都是利益衝突下的碰撞火花,背後實則是利益蛋糕遭到侵蝕的反映。

公共自行車託管企業是沒有執法權的,不能無端“沒收”共用單車,畢竟所有權歸共用單車平臺所有,理應儘快歸還並道歉。 當然,類似情況屢屢發生,也提醒公眾,要注意共用單車與公共自行車之間的利益衝突,有關部門要禁止此種惡性行為,協調二者之間的利益關係,鼓勵競爭合作,交由市場來選擇最終的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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