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 76人主場迎戰掘金, 這本是一場無關痛癢的比賽。 當現場DJ喊出“阿倫·艾弗森”被費城球迷的歡呼聲所淹沒之後, 答案沖過兩排隊友組成的通道,
如果艾弗森在站起來後宣佈退役, 那麼他的職業生涯將形成一個幾近完美的迴圈——始於76人, 終於76人。 至於2006年底至2009年底在外漂泊的三年時光, 只會讓這個迴圈平添幾分戲劇化色彩。
但接下來的發生的事情讓所有人猛然發覺大戲早已落幕, 操蛋的生活仍在繼續。
回歸首戰進行到第三節還剩9分鐘時, 比盧普斯用一個胯下運球後撤步將答案晃倒在地。 這一戰, 比盧普斯得到31分, 掘金贏球, 艾弗森得到11分。 隔一日, 活塞的斯塔基用幾乎同樣的動作再度將艾弗森晃倒。 和前一日不同的是, 這一次艾弗森幾乎是橫著摔出去, 即便隔著螢幕和歲月去看這個球,
這兩個球對於剛剛回歸76人的艾弗森, 以及那些始終深愛著他的球迷而言, 都有著特殊的意義。 76人當年送走艾弗森, 下家正是掘金, 而後掘金再度交易答案, 物件正是活塞, 活塞所付出的, 恰是比盧普斯, 在活塞的日子裡, 艾弗森也始終與斯塔基不睦。
這早已不再是一個“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故事, 這兩次晃倒只是艾弗森的身體再也無法適應NBA比賽節奏的縮影。 它們所代表的的, 是AI註定要離開NBA的命運, 最終的答案, 此刻便已奉上。
所以2013年艾弗森的退役, 只不過是遲到了四年而已, 並不令人驚訝, 即便是當時CBA最無視戰績, 只談眼球效應的球隊,
老布朗的話當然有水分。 從球員到教練, 大半輩子都在籃球圈打混的布朗所見過的球星車載斗量, 其中堪稱偉大的也有相當數量, 艾弗森顯然不足以獨擔一個“最”字。 但老帥的第二句話, 倒是確實。
從現代科學的發展軌跡來看, 即便克隆人出現, 你也不可能完整複製一個人, 真正出現下一個誰的希望只能寄託在時光機器——把那個人直接從過去拉到現在。 所以無論是艾弗森, 還是麥蒂, 我們都不會得到下一個完整版, 只能無限接近。 如果要論下一個誰,
但艾弗森?聯盟近年來的確出現了一票攻擊性控衛, 其中如羅斯、沃爾、歐文也同樣以狀元秀的身份進入NBA, 但他們從未被冠以“下一個艾弗森”的名頭。 民間可以出現一大票“虹橋大排檔艾弗森”或者“南通一中艾弗森”, 但在NBA以“艾弗森范兒”去圈定下一個艾弗森的話,
矮是艾弗森的標籤之一。 AI官方身高1米83, 實際身高可能略有不足, 但即便這個虛高的數字也已經足以讓他成為史上最矮狀元。 NBA歷史上69名狀元之中, 身高最接近艾弗森的是1948年的狀元堂科維奇, 身高只有1米85。 不過那時候NBA還叫BAA。 這位老兄有幸成為歷史上第二名狀元, 他打了17場比賽便果斷轉行, 可也總算比歷史第一位狀元多打了17場。 實際上, 身高在1米90以下的狀元只有三人, 除了艾弗森和堂科維奇以外, 就是1米88的西伊·格林, 這位老兄在1956年當選狀元, 職業生涯同樣毫無亮點, 9個賽季下來場均9.2分、4.3個籃板、3.2次助攻,唯一值得人們銘記的事情是當年被他擠到榜眼去的那個人叫做比爾·拉塞爾。
艾弗森和兩位前輩截然不同,他常規賽場均能夠貢獻26.7分、6.2次助攻、3.7個籃板,71場季後賽場均得分更是飆至29.7分。論及得分爆炸力,狀元裡鮮有與之匹敵之人,如果範圍擴大到所有球員,艾弗森的場均得分仍能排到歷史第六。
艾弗森的速度在喬治城大學時期就已被每個球探看在眼裡。1996年選秀日,斯特恩宣佈AI當選狀元時,電視直播員反復重申這名球員的速度將給聯盟帶來衝擊。球場上的速度並非絕對速度那麼簡單,前76人總裁克洛斯在評點這位自己親手帶進球隊的小個子時不無得意:“你把喬丹的精華動作加速一點,那就是艾弗森。他比我所認知的一切物事都要快。”
速度或許應該是小個子在球場生存的必備法寶,艾弗森的能力不止於此,他的結合球能力和身體控制能力都是超一流水準。答案職業生涯場均能夠得到8.9次罰球,歷史上的得分高手中,只有區區四人比之更高,其中除了傑裡·韋斯特,餘者都是內線球員。AI並非依靠投射或籃下假動作來騙取犯規,他的罰球數大多是將因為快速殺入禁區後,防守球員無法及時反應所致。冰冷的資料之外,AI所留下的那些經典影像更是令人如癡如醉,“晃過喬丹”、“跨過泰倫·盧”、“兩次晃倒丹尼爾斯”這些場面能夠被每一個答案迷如數家珍。
但這些同樣也讓普通球迷無法清晰地認識到艾弗森的真實天賦。比之扣籃,AI這些“地板流”技巧更貼近普通人的接受範圍——看起來也沒有那麼難。實際上,壓迫性防守下的胯下運球,誇張到幾近違反物理定律的體前變相,高速運動中的加減速,並不像那些被放慢了速度的錄影一樣看起來簡單優美。在街球場上花樣百出的阿爾斯通,來到NBA賽場上之後也只能中規中矩地使用一些他的身體所能承受的技術動作。另外,艾弗森也不是純粹的地板流選手,他在喬治城大學時期的勁爆灌籃並不少見,後期代表美國隊打美錦賽時,也曾突破後隔著斯柯拉來了一記雙手暴扣。
所以身高接近常人,技術也看上去可以模仿的艾弗森的天賦實際上是相當罕見的,雖然這並不是構成答案的一切,但也足夠讓下一個艾弗森的出現變得困難重重。另外,大量的罰球數也能說明艾弗森頻繁殺入禁區的過程中,究竟經受了多少兇狠的肢體接觸。這些NBA級別的對抗,有些化作了哨聲,而資料統計無法體現出來的那些隱蔽的小動作,就更難以計量。艾弗森以其身高體重,能夠在NBA以超級得分手的姿態生存13年,場均出場時間高達41分鐘,身體和意志力的強韌程度固然難以模仿,運氣和穩定性更是無法複製的所在。
同時代的“小飛鼠”斯塔達邁爾身高更矮,體重更輕,進入聯盟頭兩年也是被標以攻擊型控衛的名頭,而且助攻資料要比答案更漂亮,在1997年艾弗森因缺席訓練被球隊禁賽時,關於兩人的交易就曾被擺上桌面。但艾弗森場下的麻煩從未真正影響到他在場上的表現,*河蟹*卻讓小飛鼠表現逐年下滑,淪為開拓者“監獄隊”的“囚徒”之一。不過,即便撇去這些場外因素,當年公牛總經理克勞斯的評價或許更能夠說明他與艾弗森之間的差距:“(斯塔達邁爾)這樣的控衛缺乏穩定性,不值得信賴。”
每一個特立獨行於時代的人,都難以被複製。既然被稱為時代,那麼自然要有與其他時代所區別開來的特質,既然被稱為特立獨行,自然要擁有與整個時代區別開來的特質。特質之於特質,比之四元素排列組合的結果要複雜上太多。時代之間的差別越大,你擁有異於時代的特質越多,你便越難被複製。
艾弗森當然是他那個時代的異類。當答案新秀賽季就拿出張伯倫以來又一個連續40+得分演出時,他被稱為“後衛改革者”,不過他並非頭一個視砍分如割草的控衛,阿奇巴爾德在1972-1973賽季就有場均34分貢獻,附帶還有11.4次助攻。艾弗森那些華麗的控球技巧也非別無分店,“黑珍珠”門羅、“刺客”湯瑪斯、“甲殼蟲”哈達威都是個中翹楚,甚至單論觀賞性,年輕球迷看看賈瑪律·克勞福德或者歐文的過人集錦,似乎也不比AI遜色太多。要說一支球隊捧著一個人玩的情況,羅斯的狀況也不遑多讓。
舉凡學過西方文學的,如果沒有上課睡覺,應該熟悉這樣的論調:“小說的所有技法都已經被開發完畢。”籃球也大抵類似,所謂技術層面上創新,是越往後越難,AI並不是一個創新者,他只是一個踩在前人肩膀上比別人蹦躂得更高的後來者。所以艾弗森的特立獨行,並不完全源於他在場上的表現。
在場下,艾弗森有一個與籃球有關的特質被口口相傳:這個人不喜歡訓練。2002年,在他著名的“The Practice Press Conference”(訓練新聞發佈會)中,艾弗森短短一段話中說了14個practice(訓練),用幾近饒舌的方式表達了自己對於訓練的不屑,“你們應該多關注我場上的表現”。次日,老布朗點評道:“他說的訓練比他做得要多。”
在任何時代裡,不訓練代表的永遠是不夠努力,更何況那時候艾弗森遠遠算不得一名需要休息的老將。不過在球迷看來,艾弗森的不訓練,和他與“著裝令”的對抗一樣,是一種無視規則的表現,很搖滾。加上他永遠旺盛的個人攻擊欲望,和那些“永遠不會懼怕任何人”的言論,這些東西都被塞進一個小小的身軀之中,看起來就有了與時代對抗的意味,又顯得很格瓦拉。
時代從來不缺乏規則的反抗者,但每一代的反抗者往往又會成為下一個時代的規則製造者。就像嬉皮士們看不上嘻哈少年一樣,對抗過魔術師、伯德的喬丹、德雷克斯勒、巴克利們一開始的時候也不太看得上艾弗森。
但時代需要領軍人物,大衛單挑歌利亞的戲碼永遠擁有票房,艾弗森看上去很合適擔任主角。他的著裝和髮型對於看慣了西裝和光頭的球迷而言的確挺酷,但1985年日本東京NHK演唱會上鄧麗君就曾經留過同樣髮型,J博士帶著爆炸頭打球時也曾令人著迷。灌制一張直露的說唱專輯的確讓AI顯得很前衛,但比爾·沃頓閑著沒事就去爬山野營,也很先鋒。
艾弗森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有前人做過,那麼他憑什麼被定義為時代的特立獨行者,並被推向前臺,成為一代偶像?
最近入選名人堂的佩頓講了一個故事,說艾弗森之所以不愛訓練,是因為“我告訴他我打這麼久的原因就是我不訓練”。佩頓的故事讓艾弗森用不訓練的方式來對抗規則的傳說蒙上了一層黑色幽默——原來這個小夥只是被老狐狸給耍啦!
在艾弗森成為艾弗森的過程中,有太多因素夾雜其中,AI自己只是這個過程的一個載體,究竟他被賦予多少本不應屬於他的東西,沒有人知道。90年代中期,喬丹正在奠定自己絕對偶像的地位,NBA需要對抗,火速發展中的電視媒體需要爆點。
艾弗森來得恰到好處。
在選秀大會之前,AI曾針對76人的陣容定位自己:“如果你認為我去費城還會像在大學是那樣瘋狂得分的話,你就大錯特錯了。科爾曼需要投籃機會,斯塔克豪斯更是偉大的得分手,我相信我的助攻會創造新的歷史。”
謙遜得根本不像艾弗森。
這份謙遜很快就被接下來鋪天蓋地的“無所畏懼的鬥士”之類的評價所淹沒,AI自己也逐漸以反英雄主義的姿態成為了另一個被塑造出來的英雄,用來對抗喬丹或者奧尼爾這些絕對統治者。就在那場訓練新聞發佈會上,艾弗森還有一段話:“我就是布朗家的比特犬,如果其他人想闖進來,我會毫不猶豫地咬過去。”而布朗在點評那段採訪時,也說過另一段話:“在我看來,這些話不過是一個年輕球員希望得到幫助罷了。”
但這些,和艾弗森其他一些“正常”的言論一樣,也都被有意或者無意地遺忘了。AI自己在製作英雄艾弗森的過程中,也逐漸喪失了自我,他已經無法像一個普通的球員那樣按照正常的規律去打球,作為一個老將,他拒絕在灰熊打替補,“我只會以艾弗森的方式打球。”媒體的造型功能,就像一切低劣的小說一樣,人物面孔永不變化,而這個時代變遷的速度之快,已經容不下任何細節的資訊,當所有人和事都在被碎片化的時代中,你如何才能再拼湊出另一個艾弗森?終於,艾弗森的碎片化工程在2013年告罄,他早已被時代撕裂得支離破碎模糊不清,成為徹底的孤獨者。
9個賽季下來場均9.2分、4.3個籃板、3.2次助攻,唯一值得人們銘記的事情是當年被他擠到榜眼去的那個人叫做比爾·拉塞爾。艾弗森和兩位前輩截然不同,他常規賽場均能夠貢獻26.7分、6.2次助攻、3.7個籃板,71場季後賽場均得分更是飆至29.7分。論及得分爆炸力,狀元裡鮮有與之匹敵之人,如果範圍擴大到所有球員,艾弗森的場均得分仍能排到歷史第六。
艾弗森的速度在喬治城大學時期就已被每個球探看在眼裡。1996年選秀日,斯特恩宣佈AI當選狀元時,電視直播員反復重申這名球員的速度將給聯盟帶來衝擊。球場上的速度並非絕對速度那麼簡單,前76人總裁克洛斯在評點這位自己親手帶進球隊的小個子時不無得意:“你把喬丹的精華動作加速一點,那就是艾弗森。他比我所認知的一切物事都要快。”
速度或許應該是小個子在球場生存的必備法寶,艾弗森的能力不止於此,他的結合球能力和身體控制能力都是超一流水準。答案職業生涯場均能夠得到8.9次罰球,歷史上的得分高手中,只有區區四人比之更高,其中除了傑裡·韋斯特,餘者都是內線球員。AI並非依靠投射或籃下假動作來騙取犯規,他的罰球數大多是將因為快速殺入禁區後,防守球員無法及時反應所致。冰冷的資料之外,AI所留下的那些經典影像更是令人如癡如醉,“晃過喬丹”、“跨過泰倫·盧”、“兩次晃倒丹尼爾斯”這些場面能夠被每一個答案迷如數家珍。
但這些同樣也讓普通球迷無法清晰地認識到艾弗森的真實天賦。比之扣籃,AI這些“地板流”技巧更貼近普通人的接受範圍——看起來也沒有那麼難。實際上,壓迫性防守下的胯下運球,誇張到幾近違反物理定律的體前變相,高速運動中的加減速,並不像那些被放慢了速度的錄影一樣看起來簡單優美。在街球場上花樣百出的阿爾斯通,來到NBA賽場上之後也只能中規中矩地使用一些他的身體所能承受的技術動作。另外,艾弗森也不是純粹的地板流選手,他在喬治城大學時期的勁爆灌籃並不少見,後期代表美國隊打美錦賽時,也曾突破後隔著斯柯拉來了一記雙手暴扣。
所以身高接近常人,技術也看上去可以模仿的艾弗森的天賦實際上是相當罕見的,雖然這並不是構成答案的一切,但也足夠讓下一個艾弗森的出現變得困難重重。另外,大量的罰球數也能說明艾弗森頻繁殺入禁區的過程中,究竟經受了多少兇狠的肢體接觸。這些NBA級別的對抗,有些化作了哨聲,而資料統計無法體現出來的那些隱蔽的小動作,就更難以計量。艾弗森以其身高體重,能夠在NBA以超級得分手的姿態生存13年,場均出場時間高達41分鐘,身體和意志力的強韌程度固然難以模仿,運氣和穩定性更是無法複製的所在。
同時代的“小飛鼠”斯塔達邁爾身高更矮,體重更輕,進入聯盟頭兩年也是被標以攻擊型控衛的名頭,而且助攻資料要比答案更漂亮,在1997年艾弗森因缺席訓練被球隊禁賽時,關於兩人的交易就曾被擺上桌面。但艾弗森場下的麻煩從未真正影響到他在場上的表現,*河蟹*卻讓小飛鼠表現逐年下滑,淪為開拓者“監獄隊”的“囚徒”之一。不過,即便撇去這些場外因素,當年公牛總經理克勞斯的評價或許更能夠說明他與艾弗森之間的差距:“(斯塔達邁爾)這樣的控衛缺乏穩定性,不值得信賴。”
每一個特立獨行於時代的人,都難以被複製。既然被稱為時代,那麼自然要有與其他時代所區別開來的特質,既然被稱為特立獨行,自然要擁有與整個時代區別開來的特質。特質之於特質,比之四元素排列組合的結果要複雜上太多。時代之間的差別越大,你擁有異於時代的特質越多,你便越難被複製。
艾弗森當然是他那個時代的異類。當答案新秀賽季就拿出張伯倫以來又一個連續40+得分演出時,他被稱為“後衛改革者”,不過他並非頭一個視砍分如割草的控衛,阿奇巴爾德在1972-1973賽季就有場均34分貢獻,附帶還有11.4次助攻。艾弗森那些華麗的控球技巧也非別無分店,“黑珍珠”門羅、“刺客”湯瑪斯、“甲殼蟲”哈達威都是個中翹楚,甚至單論觀賞性,年輕球迷看看賈瑪律·克勞福德或者歐文的過人集錦,似乎也不比AI遜色太多。要說一支球隊捧著一個人玩的情況,羅斯的狀況也不遑多讓。
舉凡學過西方文學的,如果沒有上課睡覺,應該熟悉這樣的論調:“小說的所有技法都已經被開發完畢。”籃球也大抵類似,所謂技術層面上創新,是越往後越難,AI並不是一個創新者,他只是一個踩在前人肩膀上比別人蹦躂得更高的後來者。所以艾弗森的特立獨行,並不完全源於他在場上的表現。
在場下,艾弗森有一個與籃球有關的特質被口口相傳:這個人不喜歡訓練。2002年,在他著名的“The Practice Press Conference”(訓練新聞發佈會)中,艾弗森短短一段話中說了14個practice(訓練),用幾近饒舌的方式表達了自己對於訓練的不屑,“你們應該多關注我場上的表現”。次日,老布朗點評道:“他說的訓練比他做得要多。”
在任何時代裡,不訓練代表的永遠是不夠努力,更何況那時候艾弗森遠遠算不得一名需要休息的老將。不過在球迷看來,艾弗森的不訓練,和他與“著裝令”的對抗一樣,是一種無視規則的表現,很搖滾。加上他永遠旺盛的個人攻擊欲望,和那些“永遠不會懼怕任何人”的言論,這些東西都被塞進一個小小的身軀之中,看起來就有了與時代對抗的意味,又顯得很格瓦拉。
時代從來不缺乏規則的反抗者,但每一代的反抗者往往又會成為下一個時代的規則製造者。就像嬉皮士們看不上嘻哈少年一樣,對抗過魔術師、伯德的喬丹、德雷克斯勒、巴克利們一開始的時候也不太看得上艾弗森。
但時代需要領軍人物,大衛單挑歌利亞的戲碼永遠擁有票房,艾弗森看上去很合適擔任主角。他的著裝和髮型對於看慣了西裝和光頭的球迷而言的確挺酷,但1985年日本東京NHK演唱會上鄧麗君就曾經留過同樣髮型,J博士帶著爆炸頭打球時也曾令人著迷。灌制一張直露的說唱專輯的確讓AI顯得很前衛,但比爾·沃頓閑著沒事就去爬山野營,也很先鋒。
艾弗森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有前人做過,那麼他憑什麼被定義為時代的特立獨行者,並被推向前臺,成為一代偶像?
最近入選名人堂的佩頓講了一個故事,說艾弗森之所以不愛訓練,是因為“我告訴他我打這麼久的原因就是我不訓練”。佩頓的故事讓艾弗森用不訓練的方式來對抗規則的傳說蒙上了一層黑色幽默——原來這個小夥只是被老狐狸給耍啦!
在艾弗森成為艾弗森的過程中,有太多因素夾雜其中,AI自己只是這個過程的一個載體,究竟他被賦予多少本不應屬於他的東西,沒有人知道。90年代中期,喬丹正在奠定自己絕對偶像的地位,NBA需要對抗,火速發展中的電視媒體需要爆點。
艾弗森來得恰到好處。
在選秀大會之前,AI曾針對76人的陣容定位自己:“如果你認為我去費城還會像在大學是那樣瘋狂得分的話,你就大錯特錯了。科爾曼需要投籃機會,斯塔克豪斯更是偉大的得分手,我相信我的助攻會創造新的歷史。”
謙遜得根本不像艾弗森。
這份謙遜很快就被接下來鋪天蓋地的“無所畏懼的鬥士”之類的評價所淹沒,AI自己也逐漸以反英雄主義的姿態成為了另一個被塑造出來的英雄,用來對抗喬丹或者奧尼爾這些絕對統治者。就在那場訓練新聞發佈會上,艾弗森還有一段話:“我就是布朗家的比特犬,如果其他人想闖進來,我會毫不猶豫地咬過去。”而布朗在點評那段採訪時,也說過另一段話:“在我看來,這些話不過是一個年輕球員希望得到幫助罷了。”
但這些,和艾弗森其他一些“正常”的言論一樣,也都被有意或者無意地遺忘了。AI自己在製作英雄艾弗森的過程中,也逐漸喪失了自我,他已經無法像一個普通的球員那樣按照正常的規律去打球,作為一個老將,他拒絕在灰熊打替補,“我只會以艾弗森的方式打球。”媒體的造型功能,就像一切低劣的小說一樣,人物面孔永不變化,而這個時代變遷的速度之快,已經容不下任何細節的資訊,當所有人和事都在被碎片化的時代中,你如何才能再拼湊出另一個艾弗森?終於,艾弗森的碎片化工程在2013年告罄,他早已被時代撕裂得支離破碎模糊不清,成為徹底的孤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