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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完人邏輯”看待馬雲狩獵|馬雲|阿裡巴巴 鳳凰科技

[摘要]名人確實該起到道德示範作用, 但別拿“完人邏輯”看待他們;在底線與道德高標之間, 他們有著廣泛的行為自由。 議論風生 名人確實該起到道德示範作用, 但別拿完人邏輯看待他們……

議論風生

有些名人, 總自帶“上頭條”技能。 拿馬雲來說, 他去英國狩獵, 在當地純屬合法行為, 可照樣有質疑聲在候著他:駕飛機、開越野車去狩獵, 這揮霍之舉在環保詞眼面前不“違和”嗎?作為名人, 這樣做合適嗎?

依我看, 花錢到英國狩獵, 這或許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但要說此舉是揮金如土, 卻也談不上。 據瞭解, 在這次狩獵度假中,

馬雲和其他11名同伴花費了3.6萬英鎊。 平攤下來, 人均花費約3萬元人民幣。 這筆費用, 如果包括了租用一周度假城堡、雇傭4架直升機等開銷, 性價比應該說挺高的, 未必算揮霍, 且其消費水準跟馬雲所擁財富沒什麼不匹配。 在多元化社會, 只要收入合法, 怎麼花錢是種個人自由, 無需過多置喙, 除非涉及公共利益。

至於說馬雲等一行人的狩獵行為違背動物保護精神, 那就有些認知偏狹了。 實際上, 馬雲等人的狩獵活動, 並非偷獵行為。 這場狩獵是由當地組織, 無論是否具有商業性質, 其過程都受到嚴格控制, 如發生危險射擊等行為, 便可能被要求中止狩獵。 此外, 這次狩獵是為了對當地野鹿實行總量控制, 並非無計畫的濫殺,

這也是解讀馬雲狩獵之旅的事實基礎。

當然, 質疑聲中也不乏有些道理的, 如馬雲狩獵沒必要打著“環保”名號, , 親身打獵學到的是打獵知識, 而不是“通過打獵保護環境的知識”。 這裡面, 有認知歧異的因素在裡面:在有些人看來, 獵殺動物就是破壞生態, 而國內的動物保護也多停留於“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但在國外, “狩獵也是生態保護的手段”觀念很常見, 定期發放狩獵許可證, 對動物進行總量控制來維持生態平衡, 並非新鮮事。

實質上, 集結在該話題上的爭議, 其實也投射出社會觀念水位的參差:其中有消費觀念差別, 有對動物保護的理解偏差, 有對名人“示範作用”的預期, 還有仇富心態下的主觀判斷。

對馬雲來說, 這是作為名人該承受的一種代價;但成熟的輿論, 也不會在“立環保牌坊高消費”的苛責裡去煽動某種流行情緒。 之於公眾, 遲早要明白一個道理:名人確實該起到道德示範作用, 但別拿“完人邏輯”看事;在底線與道德高標之間, 他們有著廣泛的行為自由。

□魏英傑(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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