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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兩名正處級幹部被開除黨籍並降為科員

記者31日從湖南湘潭市紀委獲悉, 湘潭市紀委日前對湘潭教育學院違規發放津補貼、部分院領導套取教材費等問題線索進行了查處,

湘潭教育學院6名班子成員獲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兩名正處級幹部被開除黨籍並降為科員。

經查, 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 湘潭教育學院時任黨委書記李重庚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 參與決策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採取虛開購書發票的方式套取教材款歸個人使用, 採取虛列支出、虛開發票、口頭變更書面合同約定等方式將公款占為己有。 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湘潭市委批准, 決定給予李重庚開除黨籍處分;經湘潭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湘潭市政府批准, 決定給予李重庚撤職處分, 降為科員。

時任湘潭教育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程正彪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

參與決策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濫用職權審批同意以發放“助學金”名義套取公款用於發放招生費用, 採取虛開購書發票的方式套取教材款歸個人使用, 採取虛列支出、虛開發票、口頭變更書面合同約定等方式將公款占為己有。 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 決定給予程正彪開除黨籍處分;經湘潭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市政府批准, 決定給予程正彪撤職處分, 降為科員。

此外, 時任湘潭教育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劉沛南獲撤職處分, 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時任湘潭教育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陳躍輝, 時任湘潭教育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王建平分別獲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湘潭教育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陽華才獲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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