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論語】讓人才實至名歸
楊元戎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 只有使人才資源得到有效開發, 人才因素最大限度地活躍起來, 才能使發展充滿生機和活力。 因此, 切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既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要, 也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近些年, 各地紛紛出臺優惠政策, 千方百計引進和培育各類人才, 不斷提升本地區核心競爭力, 有力助推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但也有個別地方, 費勁“挖”來的人才、費心“育”出的人才, 並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著眼“引”字。 要引進人才, 先要識准人才。 那麼, 怎麼樣精准識才、匯才?一方面, 要在“准”上下功夫, 明確重點、細化標準, 以“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為統攬, 既要看能力、比業績, 更要觀德行、看作風, 把善幹事、作風正的人才納入視野;另一方面, 要在“識”上下功夫, 拓寬管道、多方考核, 堅持多方評價人才, 廣邀上級、同事、服務物件、群眾參與人才評價, 並及時將評議結果向社會公開, 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把關。 同時, 還要與時俱進、不斷調整和完善相關的人才政策,
著力“育”字。 一個地方的發展, 千方百計引進人才, 確實能解燃眉之急、緩一時之困, 但是, “引”並非固本之計, 如果人才的培養跟不上, 長久下去, 必然“青黃不接”, 仍會陷入“兵微將寡”的窘境。 因此, 培育人才是關鍵。 一方面, 要“因材施教”, 根據崗位需求和素質狀況, 有針對性地選定課程、安排實踐, 做到“幹什麼學什麼, 缺什麼補什麼”, 既全面細緻、科學合理, 又超前謀劃、準確研判。 另一方面, 要“精益求精”, 既要堅持高標準、高定位, 又要分類設置、分層推進, 通過設置滿足工作要求、合乎人才實際的培育目標, 最大限度地加快人才進步。
著實“用”字。 引進人才、培育人才的最終目的, 都要落實到“用才”。 如果只注重“引”或“育”, 卻不注重“用才”, 充其量就是表面文章, 只會造成更大的資源浪費。 古人雲:“好賢而不能任, 能任而不能信, 能信而不能終, 雖有賢人, 終不可用矣。 ”所以, 匯才是學問, 用人更是學問。 一方面, 要綜合考量人才的專業知識、能力素質, 將人才科學合理地放到匹配的崗位上, 確保人適其崗、能盡其才;另一方面, 要將崗位作為培養人才的重要陣地, 使人才通過崗位鍛煉, 能夠不斷提高、進一步成長, 實現人才與崗位的良性互動與相互促進。 除此之外, 還需要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