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記者從儀隴縣人民檢察院瞭解到, 該院日前對一“村霸”劉強涉嫌敲詐勒索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
劉強系儀隴縣人, 2015年6月, 其通過社交軟體認識了同村有夫之婦賀麗, 後發展成婚外情關係。 二人的不正當關係傳到了賀麗丈夫耳中, 賀麗在與丈夫數次爭吵後便長期在鎮上租房居住。 在此期間, 劉強要求賀麗不准與丈夫生活甚至相見。 賀麗考慮到家庭及名譽問題, 提出了與劉強斷絕往來的想法, 這一要求遭到了劉強的強烈拒絕。 劉強為達到長期霸佔賀麗的目的, 便以賀麗名譽及其家人性命進行威脅恐嚇。
2016年上半年, 賀麗因不堪忍受劉強的多番糾纏, 再次向其提出斷絕婚外情關係的要求。 劉強便靈機一動, 恐嚇敲詐賀麗交付5萬元給自己作為補償費用, 否則不同意斷絕關係。 賀麗考慮現實情況予以妥協, 向劉強支付了現金2萬元, 後劉強立下字據保證斷絕關係後就不再威脅賀麗。 但劉強在收到2萬元補償費後, 仍繼續對賀麗進行威脅糾纏, 賀麗迫於壓力, 又繼續與劉強保持婚外情關係。
紙終包不住火, 近日, 賀麗與劉強在一起時被其丈夫當場撞破, 雙方發生激烈打鬥, 賀麗無奈選擇了報警。 同時, 民警在對犯罪嫌疑人劉強家依法進行搜查時, 在家中一鐵皮櫃中發現雷管13枚、導爆索33.5米。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