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貴州省公安廳在開會瞭解情況了, 家裡有小孩的家長都要看好了, 從XX來了100多個外地人, 現在到XX省市專門偷搶小孩的。
“偷搶小孩”謠言是如何產生的呢?又為何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遇到類似謠言又該怎麼辦呢?傳謠又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
多版本“搶孩子”謠言只是換了個地點幾乎遍及全國各地, 看這裡, 看這裡:
眾多謠言發佈者分類:
某些社交平臺帳號的創建者或管理者為謀取私利, 不惜轉發明顯的謠言甚至編改資訊予以發佈。
有的謠言傳播者純粹就是惡作劇, 先是看到別的網路謠言後進行了改編再傳播。
一些人看到事發現場看到一些糾紛或衝突後, 並未經過核實便主觀臆斷地將之想像成為“搶孩子”事件, 在網路上傳播。
更多的是在看到這些謠言後, 出於對好友的信任和對其他朋友的提醒, 將這些謠言資訊進行轉發。
“搶孩子”謠言的特徵:
為增強謠言的可信度, 造謠者通常會在文字描述的同時配發“現場圖”, 而且非常注重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的描述, 悉心刻畫“搶小孩”的人的相貌特徵和作案工具,
面對“搶孩子”謠言應該怎麼辦?
如有相關警情,公安機關會第一時間調查並發佈官方消息。為了避免“搶孩子”“偷孩子”等謠言的傳播和蔓延,網友在朋友圈看到類似資訊時應保持冷靜,主動求證資訊來源。如在互聯網上檢索謠言中的關鍵資訊,看有無相關闢謠新聞或報導;如遇“事故”圖片,可以運用“以圖搜圖”功能查證圖片真偽。如還是無法辨別,則可向警方求證,切勿未經求證就“好心”轉發,擾亂社會秩序。
警方特別提示:
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網路傳播要有底線,切勿隨意散佈傳播未經證實可能會造成群眾恐慌的消息,望廣大市民做到不傳謠、不信謠、不造謠。對故意編造謠言、傳播謠言、以謠傳謠、蠱惑人心、製造恐慌者,公安機關將落地查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條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對“搶孩子”謠言應該怎麼辦?
如有相關警情,公安機關會第一時間調查並發佈官方消息。為了避免“搶孩子”“偷孩子”等謠言的傳播和蔓延,網友在朋友圈看到類似資訊時應保持冷靜,主動求證資訊來源。如在互聯網上檢索謠言中的關鍵資訊,看有無相關闢謠新聞或報導;如遇“事故”圖片,可以運用“以圖搜圖”功能查證圖片真偽。如還是無法辨別,則可向警方求證,切勿未經求證就“好心”轉發,擾亂社會秩序。
警方特別提示:
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網路傳播要有底線,切勿隨意散佈傳播未經證實可能會造成群眾恐慌的消息,望廣大市民做到不傳謠、不信謠、不造謠。對故意編造謠言、傳播謠言、以謠傳謠、蠱惑人心、製造恐慌者,公安機關將落地查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條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