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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胡辣湯店老闆從擺地攤到注冊商標

最近, 一篇名為“41歲的中牟胡辣湯店老闆從擺地攤到注冊商標品牌”的文章吸引了知產超市的注意。 當然, 小知看的重點不是他如何立志, 而是關心的是他的商標註冊問題。

這位老闆從擺地攤到注冊商標品牌

這位41歲的老闆名叫張水成, 是周口西華縣人。 目前已經定居鄭州中牟縣, 買了車也買了房, 小日子過得很滋潤。 然而, 這一切的成功都是從1996年他借了幾千塊錢開店開始的。 日復一日, 年復一年, 都是雷打不動淩晨3點開始起床忙活兒。

8年過去後, 在2004年, 張水成搬到了地理位置更好的地方, 改名“膳壽福胡辣湯”,

胡辣湯品質還是一如既往地好, 生意這才慢慢好起來。

然後又過了4年, 在2008年1月18日, 張水成才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膳壽福”, 限定使用在43類餐館類別中, 在2010年4月14日才註冊成功。

商標以個人名義註冊比以公司名義註冊要好嗎?

知產超市注意到, “膳壽福”商標權利人是在張水成名下, 也就是說這個商標是以個人名義註冊的, 這樣做比以公司名義註冊要好嗎?

其實, 這要看公司規模, 不分好壞。 以個人名義註冊與以公司名義注冊商標有兩大區別。 首先是所提交商標資質材料不同。 個人需提交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及相對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影本;公司需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本。

其次是商標歸屬權的不同。

一個人名義註冊, 商標所有權在個人。 但當你的公司發張壯大後, 比如開連鎖店後, 你的合作夥伴會認為商標在公司名下更有價值之類的顧慮。 而以公司名義註冊, 商標所有權在公司, 屬於公司財產。 當你的公司引入合夥人後, 合夥人也享有一部分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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