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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縣法院開展“雷電行動” 鐵腕懲治老賴

5月25日起, 沂南縣法院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雷電行動”, 對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老賴進行嚴厲打擊。

長期以來, 因多種原因, 執行工作成為困擾全國法院難題,

嚴重影響了黨委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黨中央與最高院深刻認識到這一問題, 果斷作出決策, 強力部署解決執行難, 一定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人民法院“執行難”主要歸結為四個方面, 即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以及應執行財產難動。 而這其中最主要的兩個困難就是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 有些被執行人舉家外出打工, 幾年沒有音訊, 導致案件難以執行。 有些被執行人往往在收到應訴通知後就開始轉移、隱藏財產, 編造支出。 進入執行程式後, 可以直接查明的財產已寥寥無幾。 凡是進行執行程式的案件都是難以執行的案件。

因為執行不能, 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得不到維護, 社會公平正義失去了意義, 從當事人打贏官司拿不到賠償發出的聲聲歎息, 到站在大街上公開標價出賣判決書的悲愴之舉, 無不折射著司法的尷尬和當事者的辛酸。

為了徹底解決執行難,

4月6日, 縣兩辦印發了《關於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從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實施軟環境建設優先戰略的高度, 充分認識解決執行難問題對於維護司法公信力、

建設誠信沂南的重要意義, 切實強化協同配合、聯合懲戒意識, 進一步加大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援力度, 支持法院到2017 年底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為還申請執行人一個公道, 守住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縣法院決定開展 “雷電行動”。

為開展好本次“雷電行動”, 縣法院共出動執行幹警53人, 分成9個實施團隊, 在全縣範圍內對未結案件開展地毯式清理。

執行幹警放棄節假日和休息日, 晝伏夜出, 全力查找被執行人下落。

僅一早時間, 就找到被執行人7人, 有2名被執行履行了還款義務, 有5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 本次“雷電行動“採取的措施主要有

1、充分利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懲治老賴。 凡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高鐵、列車軟臥,不得進行高消費, 不得購置房產與車輛, 不能進行貸款, 不能享受國家補貼, 不能參與公共工程。

2、用好執行強制措施, 全面實施罰款、拘傳、拘留。 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構成拒執罪的, 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與黨政部門進行聯動, 建立協助執行網路, 對黨員、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聯合懲戒, 並在選舉、提拔、待遇、榮譽等方面進行全面限制。 同時, 通過報紙、電視等多媒體多角度、全方面公開老賴失信行為,

營造對老賴的社會輿論壓力。 (拍向各部門報的材料)

下一步, 縣法院還推廣懸賞舉報制, 創新財產發現機制。 並對被執行人進行限水、限電、限氣、限通訊, 讓老賴寸步難行。

今後, 縣法院將使拘留、拘傳工作常態化, 讓全社會認識到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和手段, 保持持續震懾力, 促進社會形成法院誠實守信、有令必行、違法必究的良好觀念。 (陳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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