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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夫妻違法使用含硫酸鋁銨發酵面制售包子獲刑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19日從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獲悉, 最近, 該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制售包子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罪名成立。

楊某、陳某夫妻倆在北京市豐台區某處開了一家包子鋪。 開始時使用食用堿發麵, 包子不夠鬆軟, 於是購買含對人體有害成分硫酸鋁銨的泡打粉, 並在和麵時添加。 加了泡打粉後的包子十分暢銷。

2016年8月, 豐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楊某、陳某在發酵面製品中使用了硫酸鋁銨, 即向其發送《食品行業宣傳材料簽收回執》,

鄭重告知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 禁止在發酵面製品中使用硫酸鋁銨。 楊某、陳某對回執進行了簽收。

但是, 楊某、陳某仍繼續使用此泡打粉制售包子。 2個月後, 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在被查獲的當日出售的包子中, 有害鋁的殘留量為478毫克每千克。

承辦該案的豐台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 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 在生產、銷售食品的過程中, 違規添加硫酸鋁銨, 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的犯罪行為, 將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應追究法律責任。

最終, 豐台區法院依法判決楊某、陳某罪名成立。 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緩刑1年, 各處罰金2萬元。 二人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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