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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儀電氣募資使用不規範 董秘張傳暈等被證監局警示


華儀電氣董秘張傳暈等被證監局警示

其中, 華儀電氣2016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842.16萬元, 同比下降180.53%。 華儀電氣未按照相關要求及時發佈業績預告,

直至2017年4月10日才發佈預虧公告。

此外, 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1日, 華儀電氣存在將用於平魯紅石峁風電場項目建設的2億元募集資金及期間利息存放於公司一般戶的情形。 寧夏平羅五堆子風電場項目未按原計劃建設完成, 華儀電氣未對該項目的可行性、預計收益進行重新論證, 決定是否繼續實施該項目, 也未在最近一期定期報告中披露專案進展情況和出現異常的原因。

浙江證監局指出, 華儀電氣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五條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李維龍、張傳暈分別時任公司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 對上述違規事項應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浙江證監局決定, 對華儀電氣及時任財務總監李維龍、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傳暈分別予以警示。

張傳暈,男, 漢族, 生於1981年8月21日, 福建福鼎人, 本科學歷。 曾任華儀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秘書, 公司證券及資本運營部經理, 2011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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