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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關於2017年全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經研究, 計畫為全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46名,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 遵紀守法, 熱愛本職工作, 身體健康。

2.招聘物件不限生源或戶籍,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張掖市生源畢業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研究生學歷人員。

4.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主管部門(縣區)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崗位名稱報聘物件條件聯繫方式學歷專業及人數其它張掖市教育局山丹培黎學校8教師本科及以上地理、美術、英語、學前教育各1名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英語四級證書, 年齡在26周歲以下,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以下。 吳全民13519066069本科及以上農學、建築施工、臨床醫學、護理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 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以下。 張掖中學10教師研究生漢語言文學、物理、化學、生物、體育(籃球方向)、心理學各1名。 政治、歷史各2名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 本科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本專業畢業生,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大學英語四級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二級甲等以上), 年齡在28周歲以下。 李曉明13830661076張掖市實驗中學3教師研究生漢語言文學1名、數學2名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畢業, 本科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二本院校本專業畢業,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 教師資格證, 年齡在28周歲以下。 張建新15593615349張掖市體育運動學校2教師本科及以上漢語言文學、生物各1名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以下。 張鈞18993612596張掖市特殊教育學校2教師本科及以上漢語言文學、數學(或物理)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電腦專業等級證書, 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 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免費師範生,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以下。 梁立剛18993619533張掖市幼稚園1教師本科及以上學前教育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 年齡在26周歲以下,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以下。 尉婷 13119362159臨澤縣臨澤縣第一中學3教師本科及以上物理、化學、生物各1名師範類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研究生本科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二本院校本專業畢業。 本科生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及以下。 餘建紅13150003469臨澤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2教師本科及以上農學、財會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 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 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及以下。 張軍13993698123民樂縣民樂縣第一中學10教師本科及以上數學、英語各2名, 語文、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一本及以上師範類專業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韓多仁15309463889民樂縣職業教育中心學校5教師本科及以上建築、機械、數學、語文、體育學(健美操方向)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二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具有畢業證、學位證。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表中年齡在26周歲以下指1991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指1989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三、招聘程式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下午15:00。

報名地點:西北師範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或通過聯繫電話到報名工作人員入住賓館報名。

報考要求:報考時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2寸免冠照片5張、自薦材料及相關業績材料等原件和影本(A4紙張);應屆生須提供就讀高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位證明, 《就業協議書》、學業成績、身份證、學生證、2寸免冠照片5張、自薦材料及相關業績材料等原件和影本(A4紙張), 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複審

報名結束後,由市、縣人社、教育部門現場對報名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複審,其中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複審,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複審。對在招聘過程中為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將通過新聞媒體對其曝光。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內不准參加張掖市組織的相關招考(聘)。複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試

1.方式:本次招聘採取面試進行,擇優提出擬招聘人選。各專業面試開考人數原則上不低於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2的比例,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特別緊缺專業可以放寬至1: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並由考生確認,面試辦法考試前另行公佈。其中: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面試,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面試。

2.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四、人選確定與聘用管理

(一)擬聘人選確定

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特別緊缺專業的,根據面試成績,對其進行考察考核,認定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可確定為擬聘人選,認定不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取消該專業招聘計畫。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體檢,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體檢。

(三)簽訂就業協議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者簽訂就業協議,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檔案、相關材料原件進行正式審查,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面向招聘單位和社會公示7天,無異議者,由市直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向市人社局上報聘用報告,經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市人社局下發聘用檔。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均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定後,聘用人員在第一個聘期內(5年)若違約,由違約方向用人單位繳納違約金,違約金在簽訂就業協定時由用人單位確定。受聘人員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後予以解聘,並報人社部門備案。

五、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在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個招聘工作邀請張掖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諮詢電話:0936-8360763(張掖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936-12388(張掖市紀委、監察局) 0936-8360106(張掖市人社局)

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9日

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複審

報名結束後,由市、縣人社、教育部門現場對報名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複審,其中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複審,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複審。對在招聘過程中為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將通過新聞媒體對其曝光。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內不准參加張掖市組織的相關招考(聘)。複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試

1.方式:本次招聘採取面試進行,擇優提出擬招聘人選。各專業面試開考人數原則上不低於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2的比例,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特別緊缺專業可以放寬至1: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並由考生確認,面試辦法考試前另行公佈。其中: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面試,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面試。

2.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四、人選確定與聘用管理

(一)擬聘人選確定

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特別緊缺專業的,根據面試成績,對其進行考察考核,認定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可確定為擬聘人選,認定不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取消該專業招聘計畫。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報考市直學校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體檢,報考縣直學校的分別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體檢。

(三)簽訂就業協議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者簽訂就業協議,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檔案、相關材料原件進行正式審查,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面向招聘單位和社會公示7天,無異議者,由市直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向市人社局上報聘用報告,經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市人社局下發聘用檔。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均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定後,聘用人員在第一個聘期內(5年)若違約,由違約方向用人單位繳納違約金,違約金在簽訂就業協定時由用人單位確定。受聘人員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後予以解聘,並報人社部門備案。

五、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在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個招聘工作邀請張掖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諮詢電話:0936-8360763(張掖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936-12388(張掖市紀委、監察局) 0936-8360106(張掖市人社局)

張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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