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山市教育局出臺了《關於加強全市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公示稿)》, 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目前公示期已經結束。
根據《意見》, 從2017年秋季學年開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佛山各級政府將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公益普惠性幼稚園幼師提供從教津貼補助, 建立補助標準逐年遞增和骨幹教師崗位獎補機制。 確保到2017年達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於400元標準、2018年達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於700元標準、2019年達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於1000元標準。
其中, 補助標準根據績效、教齡、學歷、職稱等要素制定。 實施從教津貼制度後,
實施意見還提到, 要設立教師最低工資指導標準。 幼稚園專任教師最低工資指導標準為當年佛山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或以上。 據瞭解, 2017年佛山市最低工資標準將按照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的第二類標準執行, 最低月工資標準15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