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 有關未過戶二手車出交通事故由誰擔責的討論聲絡繹不絕, 一方觀點認為原車主在進行車輛交易行為時, 未能按照正規法律程式辦理過戶手續, 因此後續問題應由原登記方承擔;而另一方觀點則認為, 即使登記名為原車主, 但造成交通事故的為買受人, 責任應由當時持有車輛的買受人承擔。 表面來看雙方觀點各存道理, 因此而導致的爭議也屢屢發生。
幾日前, 市民劉女士把自己的一輛轎車賣給了同事楊某, 出於彼此間的信任, 雙方並沒有在第一時間簽訂《賣車協議》, 進而未能辦理正規流程中的過戶手續,
上述故事為典型案例,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二手車未過戶車輛責任的最新解釋來看, 此種情況下持有車輛支配權的買受人楊某應承擔全部責任。 因為二手車完成交付後, 原車主劉女士既不能支配該車的營運, 也不能從該車的營運中獲得利益, 故原車主劉女士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那麼, 在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情況下, 車輛的所有權是否能轉移到楊某身上呢?答案是肯定的。
有關專家建議, 為了避免此類問題導致的糾紛, 最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就是在交易過程中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而對於不瞭解相關步驟的消費者, 可以嘗試借助交易平臺的服務, 如今的二手車交易平臺, 通常可以提供從看車、買車到檢測、售後環節的一站式服務。 以優信二手車為例, 該平臺的工作人員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全程的手續代辦服務,
同時, 優信二手車的工作人員擁有長年累積的服務經驗, 在其引領下, 消費者可以有效繞過交易過程中的“盲點”, 避免了類似於未過戶車輛易引爭端等事情的發生, 這種資深從業者獨有的意識, 是一般消費者很難具備的。 所謂隔行如隔山, 交易平臺在服務上的專業性就是其立足于行業的根本。
如今, 購買二手車已成為常見的交易行為, 但部分消費者因為“人情”原因習慣於私下交易, 進而導致事後的糾紛。 對此, 二手車交易群體應在買車或購車前, 有意識的瞭解相關規定, 選擇正規的交易管道, 避免不必要的後續糾紛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