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是就近在新加坡, 或者在中國大陸起訴?
新加坡一賭場因債務糾紛將國乒女隊主帥孔令輝訴至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引起軒然大波。 不少人有一個疑問, 為什麼不是就近在新加坡, 或者在中國大陸起訴, 而是要到香港起訴?
對於不太瞭解法律的人士, 有這樣的疑問是很自然的。 孔令輝這起債務糾紛案的細節還不得而知, 不好下定論。
一般來講, 真實的博彩債務糾紛源于博彩債務合同。 現實中的博彩債務合同一般有書面和口頭兩種, 合法的博彩公司與債務人之間一般採取書面格式合同方式。
因此, 如果博彩債務合同約定香港法院為爭議裁決法院, 且不違反香港有關司法管轄的法律, 那麼博彩公司可以在香港而不是新加坡起訴。
由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存在差異,
同時,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約定與其母國屬於相同法系的、有較好法治信用的國家或地區的法院或仲裁機構, 作為合同糾紛解決的裁決主體, 也是慣常選擇。
博彩業是特許行業, 很多國家或地區法律禁止賭博, 有的還不承認賭博債務合同的法律效力。
例如, 中國內地就既禁止賭博, 也不承認賭博債務合同的法律效力, 這意味著境外的博彩公司,
因此, 博彩公司在訂立合同及處理博彩債務糾紛方面, 如何做到既符合法律, 又能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風險, 謀取最大利益, 往往絞盡腦汁。
運動員時期的孔令輝
與中國內地不同, 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美國一樣, 屬於英美法系。 回歸以來, 香港法院允許協議管轄的範圍極為廣泛, 除專屬管轄外, 任何域外民事糾紛都可以協議選擇管轄法院, 同時在協議形式上也極為靈活。
在確定民事訴訟的司法管轄權時從“有效原則”出發, 以被告身在受訴法院所在地境內, 並經送達傳票為依據, 既不考慮雙方當事人國籍、住所或居所, 也不考慮訴因性質。 因此, 對於母國是英美法系的公司而言, 選擇香港法院作為爭議裁決主體, 相對而言比較合適、可預期性強。
當然, 不是所有的民商事案件香港法院都有權管轄, 香港法律對於民事司法管轄權也是有限制的。
香港法院在下列情況下,
就級別管轄而言, 標的超過香港法律規定的區法院受理數額的合同糾紛案件, 由高等法院原訟庭管轄。 此外, 當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院與案件或當事人有更為密切及真實的聯繫時, 香港法院往往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拒絕受理相關民商事案件或中止已經受理的訴訟。
(本文系《環球時報》今日14版文章, 作者是中國社科院臺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主任, 原標題為“新加坡賭債為何在香港起訴”)
原標題為“新加坡賭債為何在香港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