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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遊客仙居徒步遇險獲救,“遊客擅自探險、攀岩最高罰三千”能否攔住“驢友”腳步

剛剛過去的這個端午假期, 多名上海“驢友”在仙居徒步遇險被困, 仙居警方先後救出25人。 令人吃驚的是, 此次獲救隊伍中有3歲幼兒和60歲老人, “驢友”如此莽撞帶著老人孩子進山, 引發爭議。 而正在修訂中的《安徽省旅遊條例》規定, 6月1日起將對旅遊者在禁止通行區域的探險活動予以規範, 違反規定並導致產生救援費用者, 需自行承擔一定救援費用等。 這樣的規定, 能否攔住 “驢友”們盲目探險的腳步?

根據之前公佈的《安徽省旅遊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 在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區遊覽路線以外的區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組織登山、穿越等風險較高的旅遊活動;發生旅遊意外事故, 產生旅遊事故救援費用的, 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人應當承擔實際產生的救援費用;違反規定並拒不改正的, 給予警告或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而此次仙居警方救援的“驢友”中, 有多名“驢友”進入了荊棘叢生、峽谷縱深的山谷地帶, 其涉及區域符合《條例》中框定的“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區遊覽路線以外的區域”範圍。 一旦《條例》正式生效, 未來安徽境內的此類探險活動將受到限制。

對於《條例》有關探險的相關規定, 從事了8年戶外公益救援工資的陝西曙光救援隊隊長羅裕春認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羅裕春說,

從他和隊友多年的救助經驗來看, 因為探險而需要救助的“驢友”中既有經驗豐富的老驢, 也有相對經驗不足的新手, 大自然雄奇多變、難以預測, “驢友”遇險並不全是因為“莽撞”。 並且, 不論“驢友”們的初衷如何, 羅裕春認為每個人都有探索大自然、體驗自然之美的權利。 一味通過限定探險區域的方式來限制“驢友”的探險需求, 未必能真正起到效果, 更好的方式仍然應該是盡力疏導和規範。

至於救援費用本身, 羅裕春認為還是應由政府承擔為主, 無論是公安還是消防部門, 他們有救援的義務。 同時, 政府也可以通過補貼或出資的方式購買社會機構的專業救助服務。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同時瞭解到, 曙光救援隊參與的救援行動,

成本多在幾萬元左右。 羅裕春說, 曙光救援隊“五一”假期參與的“鼇太線”搜救, 因為隊裡先後出動了50多人進山搜救, 包括汽車油費、搜救裝備添置等花了4-5萬元。

上海中夏旭波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美表示, 在不違反上位法的情況下, 《條例》如果審議通過, 則在安徽省境內適用。 從民法的角度來說, 一些個人在明知有危險的情況下仍然堅持進入未知區域“探險”, 因此產生救援行為並承擔一部分費用, 有其合理性。 但這一規定的難點可能在於, 實際發生的救援費用如何計算, 以及個人的承擔比例如何確定等, 《條例》的具體效果還有待觀察。

文/李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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