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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陽曲縣高中和幼稚園教師招聘公告(22人)

資訊來源於陽曲縣政府網

原標題:太原市陽曲縣2017年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和幼稚園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普通高中和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 解決一線教師緊缺問題, 根據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並人社發[2012]33號)檔精神, 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和幼稚園教師,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及“優化結構、合理配置、按需設崗、按崗聘用”要求,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教師招聘實行定崗招聘,

按崗報名, 招聘名額為22名。 具體崗位及名額見《2017年陽曲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物件

符合本次招聘教師崗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及職業道德, 遵紀守法, 熱愛教育事業, 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 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位;研究生本科起點的, 研究方向與本科所學專業在同一學科領域(師範教育類), 與所招學科專業對口。 報考幼稚園教師崗位,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學前教育專業)及以上學歷。

3.具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 報考普通高中教師崗位, 須具有與應聘學科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報考幼稚園教師崗位, 須具有幼稚園教師資格。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後出生)。

5.太原市戶籍或生源地太原市。

6.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條件: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含晉西北計畫)”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 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 考核合格), 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可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對待,

應聘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

五、相關規定

1.在校學生(除2017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不在本次招聘範圍。 在讀研究生, 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

2.已就業人員(包括人事代理人員)報考時, 須征得單位同意, 並在資格複審時出具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在職教師加蓋當地教育局公章), 人事代理人員可不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3.擬聘用人員屬改派的須在改派期內。

4.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 本次招聘將拿出招聘崗位的40%作為“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 用於公開招聘參加山西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和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戶籍在太原市並從太原市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對待。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予聘用的;以及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6.本規定貫穿招聘全過程, 如有不符合規定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工作程式

招聘工作按照發佈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式進行。

(一)發佈公告

2017年6月1日至6月9日, 太原人事考試網、陽曲縣政府網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陽曲縣教育局。

3.資格初審:報名時, 攜本人以下證件進行資格初審, 初審通過者報名有效。

(2)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如資格證書還沒發到手, 由發證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原件及影本。

(3)在學信網列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近期紅或藍底1寸免冠照彩照3張(照片背面寫清本人姓名)。

(5)符合招聘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相關證件的, 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和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明。

(6)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報考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審核表》或服務證書;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影本。

(7)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規範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標準執行,報名、考試費110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影本)。

4.如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人員必須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應聘。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者,在面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無論處於招聘過程的哪個程式(包括已聘用),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聘。

屬於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三)筆試(2017年6月25日)

1.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專業知識為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和學科知識等。筆試時間為150分鐘。

2.筆試採用閉卷形式,滿分2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占100分。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後計入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占50%。合格成績為折算後的60分及以上,不達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面試。

3.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筆試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證到陽曲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筆試准考證。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筆試准考證、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均不得參加筆試。

4.考生筆試成績在陽曲縣政府網查詢。

(四)資格複審(時間另定-陽曲縣政府網公佈)

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複審時間、複審地點詳見陽曲縣政府網站。

資格複審在筆試成績揭曉後進行,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名額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複審人員。筆試合格人數不達擬招聘人數三倍的,按筆試合格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如有並列,並列人員一併進入面試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縣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主要查驗報名材料及《報名登記表》資訊及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一步確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資訊是否真實有效。如因不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等情況造成缺額,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經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五)面試(時間另定-陽曲縣政府網公佈)

面試分講課和答辯兩個環節,講課內容現場抽取,獨立準備兩個小時後,面對評委講一節課,時間為20分鐘,分值占面試成績90%。答辯內容由評委根據課堂教學內容提問,時間不超過5分鐘,分值占面試成績的10%。面試成績四捨五入,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有效數字。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不達合格成績者,取消招聘資格。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及考察

1.按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與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核,採取審查相關證件、檔案和就業報到證以及向公安派出所調查瞭解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經考核合格者,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陽曲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並按時報到。

2.應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後,納入全額事業人員編制,由縣人社、編制、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聘用人員服務期10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批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內不准辦理調動、調離、辭職等(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況除外),否則按有關規定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培訓費等。

諮詢電話:陽曲縣教育局0351-5521263

陽曲縣人社局0351-5521936

監督電話:陽曲縣監察委員會0351-5521491

(6)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報考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審核表》或服務證書;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影本。

(7)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規範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標準執行,報名、考試費110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影本)。

4.如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人員必須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應聘。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者,在面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無論處於招聘過程的哪個程式(包括已聘用),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聘。

屬於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三)筆試(2017年6月25日)

1.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專業知識為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和學科知識等。筆試時間為150分鐘。

2.筆試採用閉卷形式,滿分2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占100分。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後計入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占50%。合格成績為折算後的60分及以上,不達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面試。

3.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筆試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證到陽曲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筆試准考證。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筆試准考證、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均不得參加筆試。

4.考生筆試成績在陽曲縣政府網查詢。

(四)資格複審(時間另定-陽曲縣政府網公佈)

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複審時間、複審地點詳見陽曲縣政府網站。

資格複審在筆試成績揭曉後進行,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名額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複審人員。筆試合格人數不達擬招聘人數三倍的,按筆試合格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如有並列,並列人員一併進入面試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縣招聘教師領導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主要查驗報名材料及《報名登記表》資訊及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一步確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資訊是否真實有效。如因不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等情況造成缺額,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經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五)面試(時間另定-陽曲縣政府網公佈)

面試分講課和答辯兩個環節,講課內容現場抽取,獨立準備兩個小時後,面對評委講一節課,時間為20分鐘,分值占面試成績90%。答辯內容由評委根據課堂教學內容提問,時間不超過5分鐘,分值占面試成績的10%。面試成績四捨五入,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有效數字。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不達合格成績者,取消招聘資格。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及考察

1.按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與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核,採取審查相關證件、檔案和就業報到證以及向公安派出所調查瞭解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經考核合格者,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陽曲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並按時報到。

2.應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後,納入全額事業人員編制,由縣人社、編制、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聘用人員服務期10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批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內不准辦理調動、調離、辭職等(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況除外),否則按有關規定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培訓費等。

諮詢電話:陽曲縣教育局0351-5521263

陽曲縣人社局0351-5521936

監督電話:陽曲縣監察委員會0351-552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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