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將農民工納入城鎮醫療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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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許天野
中國甘肅網3月20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導 (記者 王釗 實習生 曹西利) “‘十三五’期間,
就業創業
力爭實現城鎮新增就業25萬人
“十三五”期間, 蘭州市將推進重點人群就業工程。 全面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零就業家庭”和城鄉就業特困人員的就業工作。 每年新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80家, 到2020年建成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500家,
實施“扶持創業帶動就業‘萬企計畫’”和創業扶持“331工程”, 對全市扶持創業的各項資金進行整合, 從2016年起至2018年, 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 為小微企業、電商創業者、便民服務門店提供創業扶持貸款貼息。
社會保障
農民工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規劃》提出, 以實施全民參保計畫為重點,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進一步完善個人帳戶制度, 建立多繳多得激勵機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制度;妥善處理制度銜接時歷史遺留問題;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完善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水準與繳費情況相掛鉤、多繳多補激勵政策。
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初步建立蘭州市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制度, 開展基本醫療分級診療工作, 把農民工納入城鎮醫療衛生保障體系。 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 統一目錄、簽約、監管、結算、培訓、信用等等級評定、資訊系統和報銷;建立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監管機構。 完善異地就醫費用結算政策, 建立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把生育保險併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合併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實行兩項保險統一參保登記、統一繳費及基金管理, 統一醫療服務和經辦管理等措施, 提高效率, 確保職工生育待遇水準不降低。
人才工程
建成10個綜合型、專業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規劃》明確, 繼續推進領軍人才工程。 每三年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學科、重大項目和基層一線選拔100名左右優秀拔尖人才進入領軍人才隊伍, 在培養、使用、激勵方面提供全方位傾斜。 每三年在全市高級工以上人員中選拔不超過100人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納入高技能人才庫統一管理, 每年給予一定獎勵, 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外出考察, 承擔的科技項目優先立項。 圍繞蘭州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 以用人單位為人才引進和使用的主體, 引進各個領域急需緊缺的各類高層次和實用人才。 同時引導各類企業通過專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提升人力資源開發和使用水準, 提升勞動者素質和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綜合型、專業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十三五”期間,建成10個具有競爭力的綜合型、專業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收入分配
到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43625元
《規劃》提出,將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結構調整,深入研究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方案,實施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防治長效機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保障居民收入穩定增長。全面做好就業工作,增加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和創業者的經營性收入;全力加強職業培訓、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企業工資指導線、加大工資集體協商推動力度,打造“無欠薪城市”,保障和促進企業職工增收;在政策範圍內探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增收措施,不斷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廣大幹部職工收入水準。提高居民的轉移性收入。完善社會保險福利制度,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逐步增加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穩步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工傷待遇水準和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規劃》要求,認真落實好《蘭州市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畫(2012-2016)》,制定2016-2020年蘭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計畫並嚴格執行,從充分就業、社會保障、企業職工收入宏觀調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增收、居民經營淨收入和財產淨收入擴增等方面增加城鎮居民收入。到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43625元,年均增長10%。
提升勞動者素質和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綜合型、專業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十三五”期間,建成10個具有競爭力的綜合型、專業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收入分配
到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43625元
《規劃》提出,將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結構調整,深入研究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方案,實施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防治長效機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保障居民收入穩定增長。全面做好就業工作,增加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和創業者的經營性收入;全力加強職業培訓、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企業工資指導線、加大工資集體協商推動力度,打造“無欠薪城市”,保障和促進企業職工增收;在政策範圍內探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增收措施,不斷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廣大幹部職工收入水準。提高居民的轉移性收入。完善社會保險福利制度,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逐步增加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穩步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工傷待遇水準和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規劃》要求,認真落實好《蘭州市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畫(2012-2016)》,制定2016-2020年蘭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計畫並嚴格執行,從充分就業、社會保障、企業職工收入宏觀調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增收、居民經營淨收入和財產淨收入擴增等方面增加城鎮居民收入。到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43625元,年均增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