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過一次婚, 只因為我沒有生出兒子, 所以前夫就提出了分手。 也許是因為我有過這麼一段悲慘的婚姻吧, 老天可憐我, 所以讓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
婚後不久, 我就懷孕了, 這可把老公和婆婆樂壞了, 他們請了好多親戚來我家吃飯, 我能看出來婆婆是真心喜歡我這個兒媳的, 沒有一點嫌棄我二婚的意思。 後來我生了, 是個兒子, 百天的時候婆婆要給孩子辦百日宴, 我知道家裡的條件不是很好, 所以就勸婆婆算了吧, 可婆婆不聽, 最後還是辦了一場不小的百日宴。
後來孩子越來越大到了上學的年齡,
把我們安頓好之後, 婆婆說什麼也要回到老家去, 我和老公都不同意, 都想讓婆婆跟著我們, 可婆婆說她在城裡呆不慣, 想回到村裡。 我們再一次妥協了, 就把婆婆送了回去。
直到有一天, 醫院給我們打來了電話, 說婆婆得了大病, 讓我們家屬快去。 我和老公飛奔到醫院還是遲了, 婆婆已經走了, 醫生告訴我們婆婆已經病了好久, 來得太晚所以沒能搶救過來,
後來我和老公回到村裡去收拾婆婆的東西, 發現她衣櫃裡有一個帳本, 上面是她向別人借錢和還錢的記錄, 我和老公才清楚地明白之前婆婆給我們的每一筆錢是哪來的。 我們還在婆婆的衣櫃裡找到了一張化驗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