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 嚴肅警紀, 有效解決公安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提升公安隊伍形象, 根據《瑞麗市政法系統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實施方案》相關要求, 結合瑞麗公安工作實際, 將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為期8個月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 5月31日下午, 市局召開瑞麗市公安機關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動員部署會, 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瑞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局黨委書記、局長肖新衛出席並主持會議,
會上, 市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呂孝雲宣讀了《瑞麗市公安機關紀律作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肖副市長對下一步工作的開展, 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 加強領導。 全市公安機關要把此次紀律作風整頓活動提高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國家政權的高度來認識, 把紀律作風建設作為事關提升公安機關戰鬥力和執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採取有效措施, 把此次紀律作風整頓活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是明確責任, 狠抓落實。 此次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強化為“長”的責任, 落實治“長”的措施,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負總責, 要親自部署, 帶頭學習, 率先查擺, 按照方案要求, 認真完成好各個階段規定動作。
三是要正確處理好學習整頓與完成剛性指標任務的關係, 做到“兩不誤促進”。 要把紀律作風整頓與隊伍日常教育管理、做好當前的各項工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相結合起來, 做到紀律作風整頓與業務工作兩不誤, 用工作成績來檢驗紀律作風整頓的成果。
四是加強宣傳, 強化督查。 各部門要把宣傳作為開展整頓活動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 加大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宣傳力度。 市局紀委、督察部門要對各所隊室紀律作風整頓及民警學習整頓情況進行適時開展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