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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傳銷披上網路的外衣,你還認識它嗎?

很多人因為它披上了網路的外衣而放鬆警惕, 步步走入陷阱。 封閉場所、洗腦課程、如同拘禁的人身控制……說到這些, 你一定能一眼認出它——傳銷!但是你知道嗎, 新型的傳銷模式正借助網路“還魂”。 尤其是打著“多級分銷”“微商”“電商”等名義, 從事的傳銷活動不斷蔓延, 時刻“請君入甕”!

一、假借購物商城網站, 採用多級分銷的形式, 將“拉人頭”作為體系內人員盈利的主要模式, 正是國家《禁止傳銷條例》中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二、歪曲“行銷”概念, 假借“金融創新”。 打著“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商”“愛心慈善”等幌子從事網路傳銷犯罪。

五、以創業、投資為由頭實施網路傳銷活動。 以“在家創業”“網路創業”“網路資本運作”“網路投資”“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等為誘餌, 欺騙、引誘上當。

六、打著“慈善救助”“愛心互助”等幌子, 以“做慈善事業, 築和諧家園”“愛心支助貧困學子”“消費養老”等形式,

欺騙群眾上當受騙。

由此可見, 這些五花八門的網路傳銷手段, 也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一是蔓延迅速, 大要案高發。

二是名目繁多, 迷惑性強。 不法分子打著“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商”“愛心慈善”等幌子從事網路傳銷犯罪, 混淆視聽, 引人入彀。

三是利誘性、欺騙性強。

多以“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推廣返利”等名目, 許以高額回報, 在群眾參與初期往往給予一定返利, 製造“盈利”假像, 形成較大誘惑力, 以引誘更多人員加入並繼續發展下線。

四是“職業化”特徵顯現。 傳銷網站搭建簡便, 可複製性強, 不法分子同時或先後運作多個傳銷平臺的情況多見, 出現職業“操盤手”。 這些人熟諳犯罪手法和參與人的投機心理, 利用部分職業傳銷團隊實施“業務轉型”, 大肆發展人員, 瘋狂斂財。

五是參與傳銷方式便捷, 違法成本低。 網路傳銷參與方式極其便捷, 隨時隨地, 上下線不需見面, 開會無需真實場景, 支付無需現金和憑條, 會員往往涉及全國各地, 違法成本低。

六是網路傳銷多在境外運作, 打擊難度大。

組織頭目往往藏身國外, 伺服器架設在境外, 一旦發現被偵查, 立即關閉境外伺服器, 致使公安取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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