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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年申不到10人 金牌教練盼了17年如今望領“中國綠卡”

6月2日上午, 成都出入境辦證中心。 馬來西亞籍HO KIEN MIN滿臉笑容坐下等待。 這一次他發現身邊坐著的老外特別多, 彼此交流後才發現,

大家都是沖著“中國綠卡”來的。

在成都工作已17年, 目前四川省高爾夫球隊的總教練的HO KIEN MIN, 今天確實值得高興的一天。 曾經“萬里選一”的中國“綠卡”, 實際上定居成都17年的他一直無法拿到。

根據公安部和四川公安廳相關政策要求,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從6月1日起推出“改革創新十五條”, 為成都自貿區建設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帶來前所未有的政策利好。 這個15條新政, 給HO KIEN MIN申領中國“綠卡”大大降低了門檻, 6月2日上午, HO KIEN MIN和一群來自世界各國的外籍人士, 第一時間趕到出入境管理局遞交了自己的中國“綠卡”申請。

A 金牌教練 企業高管 大學教授

他們都想申領中國“綠卡”

他是大學教授 第一個拿到申請回執

“警官, 我是電子科技大學的老師,

我在美國華盛頓大學取得了博士學位, 現在是否可以申請中國綠卡呢?” “我在成都工作7年了, 我可以申請中國綠卡嗎?”6月2日上午十點, 位於天府廣場的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三樓外國人簽證大廳裡, 來自美國、俄羅斯、日本、馬來西亞、哥斯大黎加等國家的幾名申請人正向前臺警官熱切地諮詢著各種問題。

經過現場諮詢和材料審核, 電子科技大學的美籍華人TANG YU(湯羽), 以及四川音樂學院任教的日本籍夫婦AOYAMA TAKAO和AOYAM KEIKO二人順利遞交了材料, 成為6月1日實施出入境新政後,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迎來的首批中國“綠卡”申請人。

手持回執單, 湯羽異常激動。 作為一名外籍華人, 他從美國學成歸來並在電子科技大學任教, 強烈的歸屬感讓他非常希望能獲得中國“綠卡”。 但是, 新政出臺前, 想得到中國“綠卡”的難度, 可謂萬里選一。 新政出臺後, 像湯羽這樣的美籍華人申請中國“綠卡”, 在政策上有了突破性支持。 出入境民警主動找到湯羽, 告知新政利好。 其中第3條寫到, 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當地工作,

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湯羽認為自己完全符合這樣的要求, 幸運地第一個通過申請並拿到回執。

他是金牌教練 盼中國“綠卡”17年

在上午申請的老外人群中, 記者看到了HO KIEN MIN的身影。 在四川高爾夫球界, 他可是響噹噹的人物。

在攀談中, HO KIEN MIN表達了自己對中國“綠卡”的渴望。 他來成都工作已經17年, 曾多次入選為“中國十佳教練”, 目前是四川省高爾夫球隊的總教練, 至少培養了8000多名專業高爾夫球員, 其中有兩名學生的成績可以排名到全國前20。

HO KIEN MIN說:“我長期定居這邊, 之前需要每一年都辦理一次工作簽證十分麻煩, 現在新政出來, 我有望拿到中國綠卡, 再也不用這麼折騰了。 ”記者瞭解到, HO KIEN MIN這次是作為“行業領軍人物高層次人才”,

被天府新區公安分局推薦。 出入境民警審核相關證件材料後, 他也順利通過申請拿到了回執。

在現場, 記者還見到了很多在蓉工作多年, 在各行各業為成都發展做貢獻的外籍人士。 比如英特爾成都公司的哥斯大黎加籍高管、四川大學的留學生等, 他們對照了新政15條的具體要求, 不斷向民警提出關於新政的各種問題並提出申請。

B 專訪彭興莉:

“賦予外籍華人更多認同感、歸屬感”

在辦證中心現場, 針對出入境15條新政的出臺背景和目的, 記者專訪了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彭興莉。

彭興莉告訴記者, 新政出臺前, 很多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 想拿到中國“綠卡”, 難度相當的大。 2003-2014年十年間,全國發出的“中國綠卡”不到7000張,全成都市不到70張。而據統計,常居四川的外籍人士有15000多人,90%以上分佈在成都,是中西部城市聚集性最強的城市。

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相關政策,成都出臺“出入境改革創新十五條”,針對外籍人才、外籍華人及外籍學生等創新創業發展中主體人群,提供最大程度的入出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

新政有很多突破性利好,比如暢通申請永久居留申請管道,進一步擴大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範圍,將自貿區、全創改管理機構納入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單位範圍,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開闢永久居留“直通車”;建立市場認定外籍人才機制,將外籍人員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等掛鉤,完善外籍人才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的轉換機制。

在新政中,為了給外籍華人更多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現在規定,只要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自貿區或全創改區工作的外籍華人,就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或者,在自貿區或全創改區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也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對其工作單位類別、職務或工資方面不再作要求,吸引和推動更多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

同時,為了吸引更多外國學生投身成都的創新創業活動,以前政策規定的外國學生就業需“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不再需要,這樣就為創業初期的外籍學生提供更長的停留居留預期,激發外國學生赴成都自貿區、全創改區創新創業的熱情。

對於長期在蓉工作外國人申請居留許可,也變得更加靈活,突破現行法規只允許外籍高層次人才(A類)、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或投資者申請5年期居留許可的限制,對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記錄良好、在蓉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一年期及以上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取得相應期限的外國人工作許可後,可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居留期最長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C 成都“出入境改革創新十五條”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2017年6月1日起推出十五項政策措施。根據成都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在省公安廳13條新政的基礎上,增加了2條新政措施。

具體內容如下:

1、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自貿區管委會等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2、外籍人員已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

3、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當地工作,或外籍華人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4、對來當地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5、對具有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6、在當地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7、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8、進一步延伸口岸簽證代申請服務至自貿區、全創改區企事業單位。

9、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外國人簽證證件受理簽發許可權。

10、對經四川省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以就近為其國籍衝突的子女辦理國籍申請或出入境通行證。

11、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簽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簽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再次簽注許可權。

12、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註冊地位於本轄區範圍內的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的設立申請許可權,並對其進行業務管理、監督和檢查。

13、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註冊地位於本轄區範圍內的企業機構提交的港澳商務備案許可權。

14、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各簽證受理大廳開設“TF”視窗(TALENT FIRST 人才優先視窗),為外籍人才提供簽證證件、永久居留申請快捷通道。

15、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務站,延伸服務平臺,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準。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李逢春 實習生 鐘曉璐 攝影 劉陳平

2003-2014年十年間,全國發出的“中國綠卡”不到7000張,全成都市不到70張。而據統計,常居四川的外籍人士有15000多人,90%以上分佈在成都,是中西部城市聚集性最強的城市。

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相關政策,成都出臺“出入境改革創新十五條”,針對外籍人才、外籍華人及外籍學生等創新創業發展中主體人群,提供最大程度的入出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

新政有很多突破性利好,比如暢通申請永久居留申請管道,進一步擴大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範圍,將自貿區、全創改管理機構納入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單位範圍,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開闢永久居留“直通車”;建立市場認定外籍人才機制,將外籍人員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等掛鉤,完善外籍人才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的轉換機制。

在新政中,為了給外籍華人更多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現在規定,只要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自貿區或全創改區工作的外籍華人,就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或者,在自貿區或全創改區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也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對其工作單位類別、職務或工資方面不再作要求,吸引和推動更多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

同時,為了吸引更多外國學生投身成都的創新創業活動,以前政策規定的外國學生就業需“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不再需要,這樣就為創業初期的外籍學生提供更長的停留居留預期,激發外國學生赴成都自貿區、全創改區創新創業的熱情。

對於長期在蓉工作外國人申請居留許可,也變得更加靈活,突破現行法規只允許外籍高層次人才(A類)、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或投資者申請5年期居留許可的限制,對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記錄良好、在蓉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一年期及以上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取得相應期限的外國人工作許可後,可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居留期最長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C 成都“出入境改革創新十五條”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2017年6月1日起推出十五項政策措施。根據成都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在省公安廳13條新政的基礎上,增加了2條新政措施。

具體內容如下:

1、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自貿區管委會等單位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2、外籍人員已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

3、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當地工作,或外籍華人在當地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4、對來當地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5、對具有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也可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6、在當地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7、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8、進一步延伸口岸簽證代申請服務至自貿區、全創改區企事業單位。

9、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外國人簽證證件受理簽發許可權。

10、對經四川省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以就近為其國籍衝突的子女辦理國籍申請或出入境通行證。

11、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簽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簽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再次簽注許可權。

12、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註冊地位於本轄區範圍內的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的設立申請許可權,並對其進行業務管理、監督和檢查。

13、授予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以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註冊地位於本轄區範圍內的企業機構提交的港澳商務備案許可權。

14、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及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各簽證受理大廳開設“TF”視窗(TALENT FIRST 人才優先視窗),為外籍人才提供簽證證件、永久居留申請快捷通道。

15、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務站,延伸服務平臺,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準。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李逢春 實習生 鐘曉璐 攝影 劉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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