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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高考40年,科目不斷調整為何學生負擔更加沉重?

今年是恢復高考40周年。 回顧40年來的高考改革, 給人印象最深的, 恐怕要屬高考科目改革了, 即高考的考試科目在過去40年間不斷調整、變化。 國家和地方教育考試部門總希望找到一種理想的高考科目組合, 既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又能關注學生的個性、興趣, 同時減輕學生的負擔, 但遺憾的是, 科目調整可謂眼花繚亂, 可由於高考錄取模式40年來基本不變, 都主要是按高考科目總分錄取, 導致科目改革的價值並沒有體現出來, 學生的負擔並沒有隨科目改革而減輕, 唯分數論傾向在中國教育領域十分明顯。

這是高考40周年面對的最大挑戰。

高考科目改革是“搭積木”遊戲

1977年, 我國恢復高考時, 文科考6門, 理科考7門。 這一考試科目設計, 很快就引來質疑:考的科目太多, 令學生太累, 不利於培養綜合素質。 1985年, 上海率先啟動科目改革, 實行3+1+綜合, 3為語數外三門,

1為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中選1門。 到2012年, 上海高考進一步取消計算進高考總分只有30分的綜合卷, 實行3+1。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 全國各地的高考, 科目改革的力度極大。 有的省市從7門、6門, 變為3+2, 考生除語數外之外, 文理科只需再選2門參加高考考試;變為3+x, 由考生自主選擇X門;再變為3+文科綜合、3+理科綜合。 總體而言, 高考科目改革, 感覺就是玩“搭積木”遊戲, 變來變去, 都是對語數外3門, 和另外6門(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的組合。

這其中, 江蘇的科目調整最任性, 從1999年到2008年, 10年間改了5套方案。 1999年之前, 江蘇高考方案是“3+2”模式, 分文理科, 除了必考的語數外三門外, 文科生考政治、歷史, 理科生考物理、化學。 2000年至2001年, 高考方案採取的是 “3+小綜合”模式,

文科生考語、數、外三個單科外, 還要考政治、歷史、地理的綜合卷;理科生則除語、數、外三科外, 還考物理、化學、生物的綜合卷。 這其實就是全國其他省的3+文科綜合、3+理科綜合。 2002年, 高考方案調整為“3+大綜合”(語數外+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六科大綜合), 這個模式只在江蘇實行了一年。 考生除了考語、數、外三個單科外, 還要考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六科的大綜合卷。 2003年至2007年, 江蘇高考方案調整為“3+1+1”模式。 這一模式在保留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必考科目的前提下, 另外的兩門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課中自由選擇, 其中一個“1”是報考高校指定的選考科目, 另一門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自選。
這樣的模式打破了文理分科, 學生可以跨文理科選科, 共有15種組合可以選擇。 2008年, 江蘇高考方案再次調整為“3+學業水準測試+綜合素質評價”模式。 “3”依然是語、數、外三門統考科目, “學業水準測試”, 又被稱為“小高考”, 為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 其中選修測試科目兩門, 必修測試科目四門。 選修測試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中選擇一門, 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任意選擇一門。 6門學業水準測試科目中, 考生選定的兩門選修測試科目之外的4門為必修測試科目。 學業水準測試均按等級劃分, 分ABCD4個等級。 4門必修科目必須達到C級以上才能參加高考, 兩門選修科目在高考填報志願時, 必須達到學校提出的等級要求才能報考。

江蘇2008年的高考改革被輿論給予厚望, 因為其引入了學業水準等級考試、綜合素質評價, 但, 實際運行效果並不理想。 據調研, 不少江蘇考生、家長對這一方案並不滿意。 一方面, 用語數外三門的總分作為投檔分投檔, 令所有學校、學生都把很多精力投向這三門, 而且, 一旦一門考試出現問題, 就會令整個考試總分(三門總分480)受到嚴重影響, 這讓學生的應試壓力大大增加。 另一方面, 高考錄取從一個分數門檻, 變為兩個門檻, 一個語數外投檔分門檻, 另一個等級門檻, 在這一方案實施的第一年, 曾出現語數外三門分數較高的學生, 由於選測科目等級有一個C而無法報考二本以上院校的情況。 為獲得比較高的等級, 很多選理科的學生, 不選化學科目,導致在有的高中,化學課大幅減少。

按總分錄取模式消解科目改革的意義

其實,我國高考錄取,留給所有過來人最深刻的印象是當年自己考了過少分、全省多少名。這就是大家的共同記憶,也是高考錄取制度的特點:按總分進行錄取。而只要按總分排序進行錄取的模式不變,高考怎麼調整考試科目,價值都不大,反而會變為對考生的折騰。在總分模式不變情況下調整科目,都各有各理,但都只是紙面上的道理,對現實改變不大。比如,減少高考科目,並不會減輕學生負擔,哪怕減少到一門,學生的負擔也不會低,反而會更重,因為要按這一門的考分排序錄取。大家可以設想,如果高考只考一門語文的情況,會是如何?

按總分錄取,滿足了大家對高考公平的期待,在一個分數標準下錄取,所謂“分數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也造成我國高考錄取,一直在改革總分錄取錄取方面沒有多大作為。所以,40年來的高考錄取,流程大同小異。只是在90年代後期開始實行遠端錄取。有關關注學生個性、興趣特長的改革,也都與按總分錄取模式嫁接,包括高考加分、自主招生等,都如此。

2014年,我國針對高考制度的弊端,包括一考定終身、基礎教育嚴重的應試傾向,啟動了新一輪的高考改革。對於高考改革,我一直建議,要根據國家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招考分離”原則設計改革方案,但由於面臨高考公平的社會壓力,在國家深化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中,並沒有提及招考分離,高考改革的內容,主要還是集中在科目改革,依舊是對語數外3門和其餘的6門(加一門技術則為7門)的組合,因此可以預見,這會起到怎樣的改革效果。

給學生科目選擇權的改革初衷是不錯的,但是,科目選擇必須對應大學自主招生、學生自由申請才有價值,比如,選生物和地理,申請提出生物、地理的學校、專業,學校、專業獨立進行評價、錄取,而如果把不同選科的學生的考試分數排在一起錄取,學生怎麼可能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學科呢?必然關注最終總分會是多少,排序會是多少。浙江和上海已經實行新高考改革,在新高考改革中已出現新的應試傾向。

從邏輯上推理,讓學生6選3有20種科目組合,7選3則達到35種組合。但這只是邏輯推理。在現實中,存在很大的實施困難。最大的問題,就來自按總分錄取模式的局限,這除了引導學生功利選科之外,還讓高校錄取陷入尷尬,因為取消文理分科後,高校專業在錄取時會提出選科要求,這帶來的問題是,提出不同選科要求的專業,必須根據招生計畫(要麼一所學校一個專業單列、要麼一所學校幾個提出相同選科要求的專業合併)進行投檔、錄取,這使學生報考志願變得繁瑣,而也並不能保證自己進入理想學校、理想專業。浙江2017年高考填報志願實行分段專業平行志願,考生每段填報80個專業志願;上海2017年高考填報志願,實行院校專業組志願,每所學校按專業提出的選科要求設不同的專業組。這是按總分錄取模式逼出來的志願填報設計,不但對高校科學提出專業選科要求,明確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很高要求,也令學生的選科,與志願填報、大學求學存在脫節的風險。客觀而言,這是擴大學生科目選擇權,遭遇總分錄取模式的不適應症狀,如果按照總分錄取模式,還不如在選科時,要求學生在6選3或7選3時,文理兼顧,類似中考改革方案,要麼2門文科加1門理科,要麼門理科加1門文科,進而所有大學在錄取時,可以不提選科要求,學生自由選擇,這或許更有利於擴大學生選擇權,也利於大學招生。

我國出國留學學生近10年來急劇增加,2007年每年只有14萬多,2016年每年已經超過55萬。

高考錄取必須突破總分錄取模式

在近年來的高考中,每年都會出現棄考現象,棄考人數達總人數的10%左右接近100萬,其中,有20%選擇出國留學。國外的升學制度與我國是不同的,實行的是學校自主招生,學生自由申請,學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根據這樣的制度,每所大學、專業,會提出不同的申請條件要求,達到條件的學生自主申請,這就便於大學招收適合本校培養標準的學生,學生也可根據自己的個性、能力選擇適合的院校。比如,有的大學有的專業會提出很高的數學成績要求,申請這一專業的學生,就必須學好數學,而有的大學有的專業,根本不要求提供數學成績,那申請者不必痛苦的學習自己不感興趣的數學。我國為何所有學生都學一樣難度的語文數學外語,根本原因是所有學校,進行集中錄取。如果美國大學也實行這一錄取模式,讓哈佛、耶魯,接受教育考試部門的投檔,把學生進行排序錄取,那美國所有高中和學生,也可能被總分錄取模式逼瘋,不可能有自由的學分制選課——要把自由選科納入一個排名體系,那是多麼痛苦的事——學生必定盯著用於排序的科目學習,才能進入名校。

相比1977年恢復高考,我國高考錄取率已經大大提高,可是,學生們的壓力反而越來越大,這從高等教育資源角度,是難以理解的。根源在於,雖然社會在變、時代在變,但我國的考試升學制度的內核卻40年基本不變,再實行這樣的錄取制度,會阻礙我國的整體教育發展。為此,改革高考制度,尤其是錄取制度,應該是進入不惑之年的高考,必須直面的問題。這也是我對高考改革的期待。只有深入改革錄取制度,才能推進基礎教育的多元教育與個性教育,讓學生走出單一模式進行多元選擇,這才能真正減輕學生的負擔。

不選化學科目,導致在有的高中,化學課大幅減少。

按總分錄取模式消解科目改革的意義

其實,我國高考錄取,留給所有過來人最深刻的印象是當年自己考了過少分、全省多少名。這就是大家的共同記憶,也是高考錄取制度的特點:按總分進行錄取。而只要按總分排序進行錄取的模式不變,高考怎麼調整考試科目,價值都不大,反而會變為對考生的折騰。在總分模式不變情況下調整科目,都各有各理,但都只是紙面上的道理,對現實改變不大。比如,減少高考科目,並不會減輕學生負擔,哪怕減少到一門,學生的負擔也不會低,反而會更重,因為要按這一門的考分排序錄取。大家可以設想,如果高考只考一門語文的情況,會是如何?

按總分錄取,滿足了大家對高考公平的期待,在一個分數標準下錄取,所謂“分數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也造成我國高考錄取,一直在改革總分錄取錄取方面沒有多大作為。所以,40年來的高考錄取,流程大同小異。只是在90年代後期開始實行遠端錄取。有關關注學生個性、興趣特長的改革,也都與按總分錄取模式嫁接,包括高考加分、自主招生等,都如此。

2014年,我國針對高考制度的弊端,包括一考定終身、基礎教育嚴重的應試傾向,啟動了新一輪的高考改革。對於高考改革,我一直建議,要根據國家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招考分離”原則設計改革方案,但由於面臨高考公平的社會壓力,在國家深化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中,並沒有提及招考分離,高考改革的內容,主要還是集中在科目改革,依舊是對語數外3門和其餘的6門(加一門技術則為7門)的組合,因此可以預見,這會起到怎樣的改革效果。

給學生科目選擇權的改革初衷是不錯的,但是,科目選擇必須對應大學自主招生、學生自由申請才有價值,比如,選生物和地理,申請提出生物、地理的學校、專業,學校、專業獨立進行評價、錄取,而如果把不同選科的學生的考試分數排在一起錄取,學生怎麼可能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學科呢?必然關注最終總分會是多少,排序會是多少。浙江和上海已經實行新高考改革,在新高考改革中已出現新的應試傾向。

從邏輯上推理,讓學生6選3有20種科目組合,7選3則達到35種組合。但這只是邏輯推理。在現實中,存在很大的實施困難。最大的問題,就來自按總分錄取模式的局限,這除了引導學生功利選科之外,還讓高校錄取陷入尷尬,因為取消文理分科後,高校專業在錄取時會提出選科要求,這帶來的問題是,提出不同選科要求的專業,必須根據招生計畫(要麼一所學校一個專業單列、要麼一所學校幾個提出相同選科要求的專業合併)進行投檔、錄取,這使學生報考志願變得繁瑣,而也並不能保證自己進入理想學校、理想專業。浙江2017年高考填報志願實行分段專業平行志願,考生每段填報80個專業志願;上海2017年高考填報志願,實行院校專業組志願,每所學校按專業提出的選科要求設不同的專業組。這是按總分錄取模式逼出來的志願填報設計,不但對高校科學提出專業選科要求,明確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很高要求,也令學生的選科,與志願填報、大學求學存在脫節的風險。客觀而言,這是擴大學生科目選擇權,遭遇總分錄取模式的不適應症狀,如果按照總分錄取模式,還不如在選科時,要求學生在6選3或7選3時,文理兼顧,類似中考改革方案,要麼2門文科加1門理科,要麼門理科加1門文科,進而所有大學在錄取時,可以不提選科要求,學生自由選擇,這或許更有利於擴大學生選擇權,也利於大學招生。

我國出國留學學生近10年來急劇增加,2007年每年只有14萬多,2016年每年已經超過55萬。

高考錄取必須突破總分錄取模式

在近年來的高考中,每年都會出現棄考現象,棄考人數達總人數的10%左右接近100萬,其中,有20%選擇出國留學。國外的升學制度與我國是不同的,實行的是學校自主招生,學生自由申請,學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根據這樣的制度,每所大學、專業,會提出不同的申請條件要求,達到條件的學生自主申請,這就便於大學招收適合本校培養標準的學生,學生也可根據自己的個性、能力選擇適合的院校。比如,有的大學有的專業會提出很高的數學成績要求,申請這一專業的學生,就必須學好數學,而有的大學有的專業,根本不要求提供數學成績,那申請者不必痛苦的學習自己不感興趣的數學。我國為何所有學生都學一樣難度的語文數學外語,根本原因是所有學校,進行集中錄取。如果美國大學也實行這一錄取模式,讓哈佛、耶魯,接受教育考試部門的投檔,把學生進行排序錄取,那美國所有高中和學生,也可能被總分錄取模式逼瘋,不可能有自由的學分制選課——要把自由選科納入一個排名體系,那是多麼痛苦的事——學生必定盯著用於排序的科目學習,才能進入名校。

相比1977年恢復高考,我國高考錄取率已經大大提高,可是,學生們的壓力反而越來越大,這從高等教育資源角度,是難以理解的。根源在於,雖然社會在變、時代在變,但我國的考試升學制度的內核卻40年基本不變,再實行這樣的錄取制度,會阻礙我國的整體教育發展。為此,改革高考制度,尤其是錄取制度,應該是進入不惑之年的高考,必須直面的問題。這也是我對高考改革的期待。只有深入改革錄取制度,才能推進基礎教育的多元教育與個性教育,讓學生走出單一模式進行多元選擇,這才能真正減輕學生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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