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彪
6月1日上午, 一段視頻在網上熱傳:在河南省洛陽市王城公園籃球場, 打籃球的年輕人和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因為場地問題發生矛盾, 由言語衝突發展成為肢體衝突……(6月2日《北京晨報》)
近年來, 廣場舞擾民的衝突時有發生, 諸如以高音炮還擊、鳴槍放狗驅逐, 甚至直接向跳舞的人群潑糞, 一些地方矛盾激化的程度, 如同解不開的死結。 而這一次, 聲討大爺大媽搶佔籃球場並圍攻年輕人的聲音, 則成為了主流。 但不管怎麼說, 廣場舞深受廣大群眾喜愛, 已在全國蓬勃開展, 大爺大媽跳廣場舞樂在其中,
大爺大媽熱情參與廣場舞活動, 折射了他們對鍛煉娛樂的強烈需求, 而擾民問題則凸顯了政府在市政規劃、公共場所服務等方面的滯後。 就拿這起“廣場舞PK籃球場”的糾紛來說, 根本原因, 還是沒場地。 誠然, 大爺大媽搶佔籃球場是對年輕人權利的侵犯, 但其背後多少也是一種無奈。 在寸土寸金的今天, 不少城市社區的所謂“廣場”, 其實相當逼仄, 大爺大媽跳廣場舞幾乎都是見縫插針。 如果大爺大媽跳廣場舞的權利得到保障, 又怎會去占年輕人的籃球場呢?
某種意義上,
更為重要的是, 城市管理者應當正視群眾的利益訴求, 在加強引導、管理的同時, 注重城市和社區公共空間的規劃、調整, 多提供一些場地, 方便群眾就近活動。 相信有了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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